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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川大智胜被证监会立案,实控人等5人遭警示

川大智胜 视觉中国 资料图
川大智胜被证监会立案。
9月22日晚间,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川大智胜”,002253)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运行正常。”川大智胜表示。
川大智胜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9月22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还收到了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游志胜等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经查,川大智胜存在五方面问题:一是未及时审议、披露关联交易。2020年5月至2022年4月、2024年4月至今,刘健波分别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总经理,且同时担任参股公司成都万联传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万联传感”)总经理,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与万联传感的关联关系,未审议并披露与万联传感在2021年、2024年的关联交易。2022年至2024年,公司与13个关联主体存在业务往来,但未对每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审议并披露。
二是未披露参股公司业绩承诺。2019年4月,公司与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翼蓝天”)签订《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约定相应业绩承诺事项,但公司仅由董事会审议及披露增资事宜,未披露业绩承诺相关事项及后续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三是未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实际控制人游志胜在2024年7月至2025年4月以预付款名义借用上市公司资金1500万元偿还其关联方的银行贷款,至2025年4月归还。借用期间已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但公司未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对资金占用情形进行披露。
四是内控执行不到位。2022年至2025年,公司存在部分销售合同、投资合同审批程序及用章管理不到位、未对长期挂账应收账款及时催收或通过司法途径处置、未对第三方寄存产品进行登记管理等问题。
五是会计处理不规范。2022年至2024年,公司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存在减值测试不充分情形,部分开发支出未及时费用化或资本化。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游志胜、现任总经理兼时任财务总监刘健波对上述所有情形负有责任,时任总经理杨波对第一、二、四、五项情形负有责任,时任财务总监胡清娴对第二、四、五项情形负有责任,董事会秘书吴俊杰对第一、二、三、四项情形负有责任。
因此,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川大智胜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游志胜、杨波、刘健波、胡清娴、吴俊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官网最新资料显示,川大智胜成立于2000年11月,2008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将图形图像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到三维测量与人脸识别、航空与空中交通管理、飞行模拟等领域,已是国内领先的三维人脸识别系统及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的产品开发、系统集成和服务供应商。
业绩方面,川大智胜2026年中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6553.12万元,同比增加2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51.92万元,同比增加10.2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5.60亿元,较2025年末减少4.65%。
据大智慧VIP,截至9月22日收盘,川大智胜收报10.27元/股,涨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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