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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量死亡畜禽通过早市、集市流向餐桌,检察建议促推畜禽养殖全链条整改
检察机关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排查畜禽养殖领域案件线索,统筹运用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履职手段,督促行政机关履职。
针对生产、销售非法添加化学原料药的有毒、有害食品行为,检察机关依法适用民事侵权责任标准和证据证明规则,将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销售代理纳入民事公益诉讼追责范围,并适用惩罚性赔偿。
9月24日,最高检发布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案例共5件。《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畜禽养殖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案情显示,阿荣旗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大兴安岭南麓,是典型的农业旗县,养殖业为经济支柱产业之一。辖区有7家畜禽养殖场存在畜禽死亡未履行报告义务、无害化处理过程无专业人员在场指导、不符合技术规范、处理场所缺少警示标识和监控等问题;有4家畜禽养殖场存在未规范落实畜禽标识制度、养殖档案信息不全等问题,导致食品安全存有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最高检介绍,2025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阿荣旗检察院)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中,通过自行研发的“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无害化处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行比对,发现全旗畜禽死亡数和无害化处理企业的处理数差距明显,大量死亡畜禽去向不明,与无害化处理“以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处理为补充”的原则不符,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条、《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八条、《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等规定,阿荣旗农牧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同年6月17日,阿荣旗检察院对该旗农牧局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阿荣旗检察院逐一对辖区8家畜禽养殖场和6家保险公司开展实地调查,通过现场拍照、调取无害化处理台账、养殖档案、保险理赔档案和询问养殖场工作人员、保险理赔人员等方式获取证据300余份,查明7家畜禽养殖场存在畜禽死亡未履行报告义务等5大类550余处问题,甚至有少量死亡畜禽通过早市、集市等途径流向餐桌,严重威胁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4家畜禽养殖场未规范落实畜禽标识制度,对饲养的1.16万头牛加施自行编码的标识,且养殖档案缺少出场、死亡和无害化处理等信息记录,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难以精准溯源,隐患波及整个畜牧行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该旗农牧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发现后未及时查处,怠于履行法定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2026年4月2日,阿荣旗检察院向阿荣旗农牧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查处违法处置死亡畜禽、危害食品安全和畜牧行业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监督指导畜禽养殖人员和企业规范落实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加施要求,完善养殖档案,严防问题畜禽违规处置流入市场。
收到检察建议后,阿荣旗农牧局积极整改,并于2026年6月1日回复整改情况。
一是依法查处无害化处理违法案件4件,罚款10.31万元;责令7家养殖场立即改正无害化处理不规范行为,推动6家养殖场与集中无害化处理企业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对1家未进行死亡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场,督促其设立警示标识、安装监控设备,履行报告义务,加大监管、指导力度,确保死亡畜禽规范处理。
二是全面摸排辖区畜禽标识加施情况,派发畜禽标识6.3万枚,督促畜禽养殖场将新发标识与原有标识相关联,及时更换标准标识,实现一畜一标,保证唯一性,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
三是责令4家养殖档案内容不全的养殖场完善养殖档案,确保内容齐全,实现可追溯管理。
针对阿荣旗农牧局整改情况,阿荣旗检察院开展了跟进调查,实地走访畜禽养殖场、无害化处理企业,评估认为案涉问题已得到依法解决,畜禽养殖全程可追溯、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问题已得到系统整治,有效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2026年6月29日,决定终结本案。
最高检表示,畜禽及其制品安全,是关乎老百姓舌尖上安全的民心工程。针对辖区多家养殖场集中暴露的私加畜禽养殖标识、档案管理疏漏、无害化处理不规范等问题,检察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推动监管部门靶向整治养殖场不规范行为,补齐畜禽养殖各环节监管短板,切实维护辖区畜禽养殖行业规范化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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