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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驴友穿越羌塘为何要罚五千:造成影响大,搜救投入大

朱超、扎旺、拉次/央视新闻客户端
2019-05-08 17:04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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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90后杭州小伙冯浩与女友金路、徒步爱好者李志森三人,从西藏阿里地区进入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无人区。进入无人区10天后,冯浩独自离队失联,直到5月5日,失联50天的冯浩在那曲市安多县玛曲乡占木拉村遇到搜救民警获救。而金路和李志森二人是4月17日走出无人区。

根据2017年最新修订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个人,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5月6日,西藏那曲市安多县林业森林公安局对三人依法做出行政处理,分别处以5000元的罚款。目前,李志森已接受处罚并在微博上“以团队的名义”道歉。 而尚在安多县的冯浩、金路拒不认错。据安多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拉巴介绍,冯浩和金路声称将发起行政复议,冯浩认为他是第一次进入无人区,之前不知道此事违法,而金路认为她走出无人区的时间较早,两人均不认可5000元的罚款额度。复议结果须在他们二人提出书面申请后,由上级部门那曲市林业和草原局评定。

拉巴局长认为对三人处以5000元罚款有两个原因:一、造成的社会影响大。冯浩三人的非法穿越在互联网上引起广泛讨论,还把穿越路线上传至微博,可能引起效仿;二、当地搜救投入大。接到指令后,阿里地区和那曲市的派出所、保护站不同程度地加大巡逻范围,增加了巡逻密度。

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青藏高原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基因库,分布有藏羚羊、野牦牛、藏野驴等野生动物,还分布着长江源头的众多水源等。2017年4月,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发布了《关于禁止在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组织非法穿越活动的公告》。同年11月,青海可可西里、新疆阿尔金山和西藏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联合发布公告,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随意进入保护区开展非法穿越活动。这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高原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

(原题为《【驴友非法穿越无人区失联 获救后不接受罚款】西藏那曲安多县自然资源局回应》)

    责任编辑:文聪玲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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