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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租客入住出租房后生病疑因甲醛超标,诉赔医药费未获支持

澎湃新闻记者 姚似璐 通讯员 鹿萱
2019-05-09 17:3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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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入出租房后,出现喉咙痛、咳嗽、发烧等症状被诊断为呼吸道感染,用药后反复无常,且同住女友也一并发烧,并伴有呕吐腹泻。疑因系出租房内甲醛超标所致,浙江温州的章某将房东王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还租金、赔偿医疗费等合计约3.38万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5月9日从温州鹿城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就此起租赁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王某返还章某租金及押金、检测费合计约1.55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澎湃新闻注意到,章某诉赔的医药费等费用没有获得法院支持。

去年5月3日,章某通过中介租下王某在温州市区的一处住房,租期一年,月租金2800元。当天,章某交付半年租金、押金及中介费,次日与女友一同入住。“刚住进去,就感觉咽喉痛还咳嗽。”章某诉称,医院诊断其为呼吸道感染,随后持续高烧,同时女友也出现类似症状。在医生建议下,两人搬出出租房,不久痊愈。

去年6月,章某委托江苏某监测公司对房屋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结果显示厨房甲醛超标1.27倍、卧室超标2.6倍;同年8月,章某又委托温州一家公司再次检测,结果为厨房甲醛超标1.825倍,卧室超标1.975倍。章某携报告与王某协商赔偿无果后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退还租金、押金,赔偿医疗费等合计约3.38万元。

庭审中,王某表示该套出租房并非新房,此前一直对外出租,没有发生同类情况。他同意退还未到期房租,但认为章某与女友的身体状况与出租房的空气质量没有必然联系。

王某称,章某提供的检测报告的依据不适用于房屋交付使用后,非装修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日常生活中如燃烧、烹调和吸烟等情况都可能造成污染,且章某无法证明检测取样是房屋出租时的原状,甲醛超标也不能排除是章某自己添置生活物品的合理怀疑。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都没有对室内甲醛进行鉴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过错。王某主张甲醛超标的原因在于章某的非合理使用导致,但没有证据予以证明,且当时王某拒绝对涉案房屋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根据证据高度盖然性标准,法院推定房东王某提供的涉案房屋不能满足承租人的居住需求。

关于租金退还的问题,法院认为,双方对不能及时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均存在不当之处,考虑房屋瑕疵情况及瑕疵对章某造成的影响,其应支付承租之日至起诉之日止的租金5787元,王某应退还剩余部分的租金及押金。两次检测因具有重复性,费用由章某、王某分别承担。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由于章某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空气质量不合格是导致其生病的唯一原因,结合其自身存在“肺部感染”病史,章某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等与案件中空气质量不存在因果关系,遂判决王某返还章某租金及押金、检测费合计约1.55万元。

    责任编辑:谢春雷
    图片编辑:胡梦埼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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