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员工拒绝晚上6点至8点加班被辞退,广东佛山中院:公司强迫或变相强迫加班,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5万余元

2026-10-11 16: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字号

据海峡都市报10月10日消息,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郑先生未按其所在公司的安排在18:00—20:00工作,公司以多次违纪、提前离岗为由与他解除劳动合同。法院二审认为,公司强迫或变相强迫郑先生加班,认定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公开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判决涉事公司应向郑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55818.78元。公司不服上诉称,郑某在2024年5月9日、5月11日、5月12日、5月13日,四次未按项目排班班次要求出勤,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出现不服从上司工作安排、擅离职守、怠慢工作的违纪行为。公司依据《管理规范》,可对违纪雇员作辞退处理,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郑先生在一个月内已出现4次一般违纪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

法院指出,双方证据显示,郑先生每日工作时间实际已超过8小时,其未按照公司的安排在18:00—20:00工作的行为,实际是拒绝在18:00—20:00期间加班。法院认为,在郑先生拒绝加班的情况下,公司以郑先生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未能举证证明加班具有法定必须执行的紧急事由,应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审判决并无不当,佛山中院予以维持。最终,佛山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海峡都市报

编辑:熊小勤 编校:高忠媛

值班主任:谢东宸

编审:林佛招 谢瑞洪

员工拒绝晚上6点至8点加班被辞退,广东佛山中院:公司强迫或变相强迫加班,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5万余元 员工拒绝晚上6点至8点加班被辞退,广东佛山中院:公司强迫或变相强迫加班,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5万余元

小编起早贪黑、不眠不休

只为送上最新消息

求亲们随手

员工拒绝晚上6点至8点加班被辞退,广东佛山中院:公司强迫或变相强迫加班,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5万余元

送

鼓励↓↓

原标题:《员工拒绝晚上6点至8点加班被辞退,广东佛山中院:公司强迫或变相强迫加班,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5万余元》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澎湃热榜
      澎湃早晚报
        澎湃财讯
          填字游戏
            要闻精选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812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可信网站验证
            无障碍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