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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五年内再犯财务虚假记载:2025半年报虚增营收逾3亿元,监管拟对公司及三名高管警告并罚款
10月14日,林州重机(002535.SZ)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在5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4号)。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显示,2025年1月至2025年8月,林州重机与相关企业开展“贸易”业务时,不具有对商品的控制权,公司对上述“贸易”业务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导致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2270.3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35.64% ;虚增营业成本32109.19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43.15%。2026年4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
作为时任公司董事长、审计委员会成员的韩录云、时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郭钏以及时任公司财务总监郭超为林州重机2025年半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事项的相关主管人员。林州重机同时存在五年内再次实施定期报告虚假记载违法行为的情形。
河南监管局拟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韩录云给予警告,并处以220万元罚款;对郭钏给予警告,并处以220万元罚款;对郭超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公司强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理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05亿元,同比下降30.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29.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754.45万元。
官网资料显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1982年,是一家集能源装备制造、军工装备制造、煤矿运营服务、铸钢锻压业务、融资租赁服务于一体的能源装备综合服务企业。2011年1月11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主要产品有液压支架、采煤机、掘进机、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矿井连续提升机、虹膜识别产品、电液控制系统、铸锻配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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