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小小充电器暗藏大隐患!用电安全敲警钟
秋冬季节风干物燥
电气火灾风险随之升高
很多火灾隐患
都源于容易忽视的充电习惯和用电细节
办公场所、居民家中
都要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
相关案例
案例一丨充电器长期通电引发火灾
2026年9月,湖南益阳沅江市一居民家中深夜发生火灾,卧室内的手机充电器短路起火,引燃周边被褥和杂物,造成两间屋子及内部家具家电烧毁,所幸无人员伤亡。户主回忆道:“这个充电器平时一直插着,万万没想到会引发火灾,现在懊悔不已。”
案例二丨洗衣机常年通电引发火灾
近日,浙江省永康市,徐女士像往常一样把脏衣服塞进洗衣机并设定了次日清晨启动,然而,意外却发生了……第二天早上,徐女士推开卫生间门时,不仅闻到一股刺鼻的焦糊味还看见墙面被熏得黢黑,洗衣机也已烧毁。惊慌失措的她连忙拨打119报警电话求助。消防员接警后到场,发现卫生间内一片狼藉,随即进行全面隐患排查,确保无复燃风险。据徐女士介绍,这台洗衣机自2019年购入后插头从未拔过。经初步调查,火灾系洗衣机线路故障引发。
!
消防实验:电气设备如何引发大火?
消防部门通过实验揭示了充电器的潜在危险。实验显示,即使未连接手机,只要插在电源上,充电器就会持续处于工作状态。感应式测电笔靠近充电器时,绿灯迅速亮起且长时间不熄灭。
接触充电器金属头时甚至亮起红灯,表明金属头带电。
热成像仪检测发现,空载状态下的充电器比周围环境高出约5℃。更危险的是,当模拟充电线破损短路时,仅4分钟后充电器温度就上升至53℃,且仍在持续升温。
充电器长期插在通电插排上,一旦遇到电线短路,极易引发严重后果。劣质充电器因采用非阻燃材料或简化电路保护设计,进一步增加了火灾风险。
充电器、充电宝这类日常小件电子产品,一旦老化、劣质、长时间通电,极易发热起火,短时间内产生大量有毒浓烟,烟气蔓延速度快,火灾伤亡很多并非明火烧伤,而是烟气中毒窒息。家庭、学校、办公等场所都要高度警惕电气小件火灾风险。
📌电器起火六大诱因
1
长期通电
充电器、小家电长期通电不拔,待机发热积温起火;
2
线路过载
劣质插线板混用,大功率电器集中使用,线路超负荷;
3
电线短路
电线老化破损、私拉乱接线路,线路接触不良短路;
4
不当充电
在床上、沙发等可燃物旁充电,违规混用充电设备;
5
家电超期服役
家电超期服役、故障带病使用,未及时检修更换;
6
散热不良
电器周边堆放易燃物品,遮挡散热空间。
看完电气火灾常见诱因
日常生活中做好以下几点
就能有效规避家中电器起火风险
居家用电“十严禁”
严禁使用“三无”电器产品和插线板,务必认准3C认证;
严禁一个插线板上同时接入多个大功率电器(电暖器、电水壶、空调等);
严禁“插线板接插线板”的串联使用;
严禁将插线板放在床上、沙发上使用;
严禁在插线板、电器周围堆放纸张、布料、塑料袋等可燃物;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飞线”充电;
严禁使用老化、破损、发热的插线板和电器;
严禁用湿手插拔插头、触碰电器;
严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充电;
严禁在浴室、厨房等潮湿环境使用非防水电器。
居家用电“四做到”
做到人走电断
离家前、睡觉前,检查一遍家中电器是否关闭;
手机、充电宝充满后立即拔掉充电器;
恒温壶、温奶器、电热水壶等加热类电器,不用时断电。
做到定期检查
每月检查一次插线板、电线、插头有无老化、破损、发热;
检查电器是否超过安全使用年限;
发现异常立即停用,及时维修或更换。
做到规范使用
电器放置在通风良好处,远离床铺、沙发、窗帘;
大功率电器使用独立墙壁插座,不与其他电器共用;
使用原装充电器,拒绝劣质、三无产品。
做到应急准备
家中配备干粉灭火器、灭火毯;
熟悉总电源开关位置,紧急时能第一时间断电;
家庭成员掌握电器火灾应急处置方法。
家电待机、通宵充电等不起眼的习惯
不止发生在居民家庭
办公场所同样存在大量电气火灾风险
工位各类电子设备、大功率电热器具
如果使用管理不当
同样容易埋下火灾隐患
❌严禁多个大功率设备共用一个插线板,严禁插线板串接
❌严禁在办公区使用电煮锅、暖风机等大功率生活电器
❌严禁私自改装线路、使用破损老化无认证的电器设备
❌严禁无人时充电、设备干烧、通宵待机通电
✅ 大功率电器单独使用专用插座
✅ 离岗30分钟以上关闭工位电源
✅ 下班务必「人走电断」,关闭总电源
✅ 发现线路发烫、漏电、打火,立即断电上报
原标题:《小小充电器暗藏大隐患!用电安全敲警钟》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