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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监管局出台17项措施推动数字金融发展,探索建立数字金融评价体系
10月22日,上海金融监管局网站发布《推动上海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重点从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深化数字金融服务发展、加强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精进数字化风控手段五个方面推出17项举措,推动数字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若干措施》提出,上海金融监管局将探索建立数字金融评价体系,对数字金融发展水平和成效进行监测分析。加强督促指导,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走偏等问题予以纠正。强化监督管理,对相关风险及违规经营行为采取风险提示、监管约谈、监管通报、行政处罚等措施。
在深化数字金融服务发展方面,《若干措施》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及贸易金融等领域提出具体要求。
其中,在科技金融领域,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建立科技型企业智能审批授信模型,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科技型企业授信审批效率。同时,积极应用科技型企业资质认定、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信息,提升科技型企业信用画像精准度。结合长三角区域发展战略,鼓励研究开发面向中小型科技型企业的综合性科技保险产品,探索发展网络安全财产损失险、责任险等产品。
《若干措施》还提出,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稳步拓展供应链金融服务,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融资、供应链票据融资、仓单质押融资、订单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持续深化对先进制造业企业及其供应链的保险服务布局。
在绿色金融领域,《若干措施》鼓励加快绿色金融专业系统建设,逐步提升绿色项目识别、环境风险筛查、碳核算统计等环节的线上化与自动化管理水平。探索引入外部数据库或公开网站的ESG相关数据。稳步推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业务等发展。
在养老金融领域,《若干措施》提出优化医疗、养老等领域金融服务方案,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积极参与“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推动金融服务与社区养老等便民场景深度融合,拓展智慧健康养老金融产品创新,探索养老服务型智能终端设备在金融场景中的应用。
在普惠金融领域,要求用好工商、税务、海关、社保等多维外部数据,主动对接“银税互动”等平台,完善智能授信算法模型。依托上海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市大数据资源平台等,加快构建链上信用服务体系,精准赋能小微企业融资。
针对贸易金融数字化,《若干措施》明确,稳妥开展基于电子贸易单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主动对接国家区块链网络上海枢纽建设,积极参与航贸数字化重点场景扩围提质放量,加快航贸区块链成熟场景的规模化应用。同时,对接交通物流行业可信数据空间等基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提单与电子保单联动,深化贸易金融与物流数据融合应用。
在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深化智能营销、智能信贷、智能核赔、智能风控、内部管理等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优化智能算力资源配置,统筹垂域模型开发应用,建设企业级人工智能平台。
对于中小银行保险机构,《若干措施》明确,应结合自身业务规模与发展需要,在安全合规前提下,前瞻评估智能算力网络需求,依托国家算力节点或行业基础设施等,以“租购并举”模式获取算力支持,避免重复建设。同时,鼓励金融同业共建共享数字基础设施,支持有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向同业提供数据中心算力、技术平台等资源支持。
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推动企业级数据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完成数据资产盘点、分类分级与标签化管理,探索人工智能工具赋能数据治理全流程。鼓励建设企业级数据中台,推动自助式数据分析工具和智能问数能力建设,支持业务人员自主开展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呈现。
在风险防控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探索行业大模型、通用智能体在金融风控场景的应用与安全验证,探索依托相关区块链基础设施,开展跨机构的风险信息存证共享与预警协同。同时,鼓励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安全运营,探索建立智能化的威胁监测与自动化响应机制。
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推动传统实体网点向智慧网点转型,探索建立由业务、技术、数据等多领域人员组成的项目制融合团队,完善总分联动与外部协同机制。
上海金融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数字金融建设力度,丰富数字金融产品供给,稳步推进数字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有效应对数字化转型带来的风险挑战,持续提升数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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