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山东滨州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11月2日,山东省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通知称,该市自11月3日起将出现一次污染过程。根据要求,全市自11月2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11月3日12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通知要求,公众加强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投入,合理调整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通知列举了污染物种类,其中城市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固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中。
固定源减排措施。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固定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
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洁、洒水的基础上,每天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情况除外)。
移动源减排措施。重点用车单位、施工工地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运输车辆(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停止使用国三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加大对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其他减排措施。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9月24日,滨州市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会议,指出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领会国家、省、市相关部署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全力攻坚、抓好落实,切实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根据滨州市2026年1-8月份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数据,滨州各区县的PM2.5平均浓度均达标,空气质量达良级以上;但是部分区县PM10的平均浓度均超过了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修订后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新标准,收严PM10年均浓度二级限值至50微克/立方米,采取分阶段实施方案:第一阶段自2026年3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执行过渡限值,PM10年均浓度二级限值为60微克/立方米;第二阶段自2031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执行修订后的限值,即50微克/立方米。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