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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再触红线,科森科技:公司及多名责任人收警示函

澎湃新闻记者 戴高城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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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晚间,科森科技(603626.SH)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2023年一桩股份转让事项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情形,上市公司、多名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交易方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这已是近一年来科森科技第二次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部门出具警示函。

根据公告披露的决定书内容,此次违规事项追溯至2023年12月28日。当日,科森科技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冬梅及其一致行动人徐小艺与浙江启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后者协议转让公司2800万股股份,转让单价为7.83元/股。交易完成当日,王冬梅、徐小艺以及浙江启厚分别根据协议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亦同步发布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经江苏证监局核查,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同一天,徐小艺还与浙江启厚法定代表人王吉主导签订了一份《股份借款协议》,约定由浙江启厚相关方向徐小艺相关方提供股权转让配套借款。徐金根、王冬梅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均知悉该协议的签署情况。然而,这份与股份转让直接相关的重要配套协议,并未出现在任何一份权益变动公告之中。江苏证监局认定,徐金根、王冬梅、徐小艺、浙江启厚作为权益变动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权益变动相关公告中披露《股份借款协议》相关内容,导致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江苏证监局作出两份监管决定:其一,对科森科技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徐金根,时任董事会秘书朱戴兵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其二,对徐金根、王冬梅、徐小艺及浙江启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类信息披露义务主体一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所有涉事主体的相关违规记录均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部门同时要求,相关主体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强化合规意识,完善信息披露管理。

公开资料显示,科森科技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5.5亿元,2017年2月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是一家专注于精密结构件研发、制造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精密压铸、冲压、CNC、激光加工、MIM、精密注塑等制造工艺为核心,为苹果、华为、亚马逊、谷歌、Meta、美敦力等国内外知名客户提供消费电子、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等终端产品所需的精密金属及塑胶结构件。消费电子领域涵盖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VR设备、智能穿戴等产品的结构件与组装服务;医疗器械领域则包括手术刀、骨钉、心脏起搏器等高端器械零部件。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科森科技首次在信息披露环节出现问题。2025年11月,江苏证监局就曾向公司下发〔2025〕199号警示函,直指公司存在两项违规:一是2018年至2024年期间未及时审议并披露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二是2022年以购销往来款名义向关联方唯士达支付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彼时,徐金根、时任财务总监向雪梅、时任董事瞿李平一同被出具警示函。随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对科森科技及徐金根、向雪梅、瞿李平、李进等多名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处分,相关纪律处分同样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中,科森科技表示将高度重视此次监管决定,认真汲取教训,组织相关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同时强调,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责任编辑:葛佳
    图片编辑:金洁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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