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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一交警中队放行未罚款违章车243辆,中队长被判刑

澎湃新闻记者 胥辉
2019-05-16 14:5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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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辆违章车辆被交警查扣,不过很快就放行了,违章记录也会删除,相关违法人员还不用交罚款。这事发生在四川乐山的一个交警中队。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5月15日曾报道,四川乐山一涉黑团伙勾结交警和稽查人员,围堵外地货车强收“带路费”。此案中被查处的涉案公职人员,除了乐山市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名交通协管员,还包括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名叫李波的原中队长,其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刑一年。

1979年出生的李波,案发前曾担任乐山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某中队的中队长。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审理查明,李波利用中队长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取张某好处费2万元。他个人占有0.4万元,并将剩余1.6万元交给中队指导员,用于发放辅警福利等开销。此后,李波擅自决定并授意中队协警,对张某等人途经该中队辖区的大型商品运输车辆,不罚或少罚,且予以放行。

法院认定的一份书面证据显示,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李波任职的交警中队对查扣的243辆违章车予以放行,应收罚款却未罚款的金额为65270元。证据显示,中队干警将上述车辆的违章记录自行删除。

该中队内勤人员的证言证实,上述243台违章车是扣回中队处理的车辆,但因各种渠道打了“招呼”,最终未录入系统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朱远祥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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