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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新任校长马怀德:参与行政诉讼第一案,倡导依法治校

澎湃新闻记者 汤琪
2019-05-22 19:02
来源:澎湃新闻
教育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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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  资料图

敢说别人不敢说的,而且说到点子上了——被网友如是评价的,正是刚刚被任命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的马怀德。

马怀德出生于1965年10月,成长于一个艰苦的生活环境中,高考改变了他的命运,知识和际遇带他步入法律殿堂。

他的履历无不围绕行政法延伸。他曾以诉讼人身份参与到“行政诉讼第一案”深圳贤成大厦案中,还无偿代理国内第一起大学生起诉大学的行政诉讼案件,帮助学生胜诉。

随着我国行政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马怀德参与了《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他越来越多地在公开平台上建言献策,为行政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他是行政法治建设的建言者。

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的第10位校长,马怀德将如何以校长身份开展工作,备受各界关注。

马怀德曾表示,大学传统管理模式与现代社会需求之间存在偏差,传统大学的管理依赖于人的因素,是人在维持学校的运转,在保障学校的各项秩序,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尤其是人们权利意识的增强,社会强调的更多是法治而非人治,用制度、规则、章程来管理学校、治理学校将成为大学现代化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他认为,大学的治理跟国家的治理一样,规则本身的核心内容就是程序,所以说做任何事情,比如开除学生、给老师处分,或者组织各项职称评审活动,都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大学章程以及规则所确立的步骤、方式、方法、顺序时限,用这些要素来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所以程序意识很重要。

被知识改变的命运

在马怀德的记忆中,他的成长环境非常艰苦。由于生长在贫瘠的西部地区,为了吃饱,家里常常要用白面换更多的苞米、青稞等杂粮,一块五的学费都掏不起,还要申请减免。

1984年,19岁的马怀德以全省第六名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他自认自己“比多数人要幸运得多”,知识改变了他的命运。

据马怀德回忆,改革开放初期,大家求知欲很强,学习热情很高,常常早上五六点就去图书馆占座学习看书,他读了很多法律类、政治类和文学类书籍。

那时,北京大学法学系教授龚祥瑞、中国现代行政法学的开拓者罗豪才等学者的授课深深吸引了他,这些大家的讲课充满激情且透彻,令他记忆犹新。

1988年,马怀德考上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师从新中国行政法学的创始人和带头人应松年。

和他的求学生涯几乎同步的,正是我国行政立法的起步阶段。

据《法治周末》报道,1986年10月,在时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顾问陶希晋的提议下,全国人大常委会组建行政立法研究组。当时,行政立法研究组成员共14人,由时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江平任组长,北京大学的罗豪才与中国政法大学的应松年任副组长。

师从应松年的马怀德便有机会参与到行政立法研究组中,承担一些秘书工作。

1990年,马怀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1993年,他成为新中国培养的首位诉讼法专业行政诉讼方向的法学博士。博士毕业后,马怀德选择留校任教。33岁时,他被破格聘为教授,35岁已是博士生导师。

“行政诉讼第一案”的参与者

1989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行政诉讼法,开启了“民告官”时代,这也正是马怀德毕生所研究的课题。

在实践中,他曾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与到“行政诉讼第一案”深圳贤成大厦案中。

公开报道显示,1988年,泰国贤成两合公司与深圳上海时装公司等四家国内公司合作,中方四公司以土地出资、泰国贤成公司以土地补偿款和建房资金出资,合作兴建贤成大厦。但此后,由于股东内部纠纷,资金不到位导致停工。当时的深圳市工商局作出注销贤成大厦有限公司的决定,又决定成立清算组对这家公司进行清算,同时,当时的深圳市招商局批准中方上述四家公司与一家香港公司合作继续建设贤成大厦。

泰国贤成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法院起诉这三个行政行为违法,最终这起备受关注的“民告官”大案以深圳市工商局的败诉而尘埃落定。

这起案件中,一方聘请了应松年、袁曙宏、马怀德等作为原告诉讼代理人,另一方则聘请了包括江平、肖峋、高宗泽等作为被告诉讼代理人。

澎湃新闻注意到,这两方诉讼代理人阵容可以说是涵盖了当时中国法律界的多名重要人物,该案的审判员甚至包括了目前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江必新。

回想往事,马怀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起案件在一定程度上为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它告诉大家,对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不仅能够提起行政诉讼,并且还能胜诉。这也标志着行政审判对政府行政行为确实起到了监督作用,保证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此外,马怀德还参与了当年“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的行政诉讼案件。公开报道显示,该案是国内第一起大学生起诉大学的行政诉讼案件,并在1998年以典型案例的形式,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成为当时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使得法院司法审查范围扩大到教育行政管理领域,发展了行政法学理论。

行政法治建设的建言者

随着我国行政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马怀德参与了《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他越来越多地在公开平台上建言献策,为行政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开报道显示,2012年11月30日,马怀德作为8名与会专家之一参加了时任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的座谈会后,其“不要搞运动式反腐”、要“靠制度反腐”的观点就在媒体上频频亮相。此前,他就曾参加过中纪委组织的专家学者座谈会。

马怀德曾表示,老百姓希望的政府不是万能政府,也不是全能政府,更不是没有权力边界的政府,而是一个依法行政的政府,所有活动都应该纳入法治轨道。政府如果不作为、慢作为,不履行政府职责,特别是不提供应有的公共服务职能,老百姓自然就会对政府有质疑。

在谈及法治政府建设时,马怀德更是直言,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强,法律实施的激励机制不健全,对违法行政问责不足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问题。因此,要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的同时,重点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要探索“法治GDP”的评价指标,建立健全法治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对违法行政实施严厉问责,把“会不会依法办事、能不能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确立明确的法治导向。

今年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和企业界人士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马怀德与会并发言,重点谈到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不作为”问题。

马怀德建议,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建立政府系统的督查制度,建立健全法治政府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对依法作为的予以激励,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予以问责。

“敢说别人不敢说的,而且说到点子上了”——这是不少网友对他的评价。

曾提出大学管理“由人治向法治转变”

事实上,博士毕业后就留校的马怀德,将自己的毕生贡献都留在了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2月至今,他在副校长的位置上已长达13年。

今年4月左右,马怀德被确定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人选考察对象,5月22日正式被任命。

澎湃新闻注意到,中国政法大学刚刚迎来建校67周年,马怀德成为这所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的第10位校长,他的前任包括著名法学家江平、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开拓者陈光中等,首任校长钱端生更是参与起草了我国的第一部宪法。

因此,马怀德将如何以校长身份开展工作,备受各界关注。

马怀德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谈论“依法治校”。例如,2014年,他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大学传统管理模式与现代社会需求之间存在偏差,传统大学的管理依赖于人的因素,是人在维持学校的运转,在保障学校的各项秩序,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尤其是人们权利意识的增强,社会强调的更多是法治而非人治。用制度、规则、章程来管理学校、治理学校将成为大学现代化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马怀德认为,大学的治理跟国家的治理一样,规则本身的核心内容就是程序,所以说做任何事情,比如开除学生、给老师处分,或者组织各项职称评审活动,都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大学章程以及规则所确立的步骤、方式、方法、顺序时限,用这些要素来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所以程序意识很重要。

他强调,大学的管理要建立在公开的基础上,让社会、百姓、学生知道你这个大学到底有哪些权力,这样既便于社会对大学进行监督,也便于大学对社会有个交代。最重要的是通过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增强大学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大学管理的水平,所以说讲公开也是依法治校的一个重点。

    责任编辑:蒋子文
    校对: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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