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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上海幼托案例入选
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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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充分发挥未检职能 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主要情况。会上发布了检察机关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上海市检察机关的“推动幼托行业治理 协力填补幼儿权利保护漏洞”案例入选。
2018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社会高度关注的携程亲子园虐童一案中,发现负责携程亲子园日常运营的相关公司均无幼托经营资质。
针对此类幼儿托育机构没有明确的设立标准,也无明确监管部门等管理漏洞的问题,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形成专项报告,推动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卫计委等16家职能部门又联合制定《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类似幼儿托育机构的设立标准和监管单位。
上述规定出台后,长宁检察院梳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为全区40余家幼托机构及幼儿园的近80名老师及保育员开展“呵护无忧童年”法治教育,以案释法,强化其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表示,此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检察机关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典型个案,在确保案件依法办理的前提下,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针对案件中暴露的问题,积极推动强化相关未成年人服务行业管理,预防类似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是检察机关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高文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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