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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多项违规后,云南曲靖两医院一家被吊销执照一家申请注销

澎湃讯
2019-05-31 15:37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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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云南省曲靖市卫生计生监督网消息,近期,曲靖市卫生计生委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多名群众举报曲靖妇产医院、曲靖曙光泌尿专科医院在执业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执法情况通报如下:

一、曲靖妇产医院

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4月15日曲靖市卫健委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发现曲靖妇产医院存在使用2名未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使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学检验工作、医师开具麻醉药品未使用专用处方笺、未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第六条的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能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患者许琼林2019年3月10日的多发囊肿LEEP微创剥离术、双频LEEP刀宫颈糜烂修复术无手术知情同意书、未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加强医疗风险管理,无完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防控措施,未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三千元以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支队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九)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于2019年4月29日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给予曲靖妇产医院警告、罚款人民币64000元、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曲靖妇产医院于2019年5月21日缴纳罚款并交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二、曲靖曙光泌尿专科医院

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5月5日,市卫健委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卫生监督员到曲靖曙光泌尿专科医院进行检查,曲靖曙光医院已关门停业,检查中发现曲靖曙光泌尿专科医院存在未按规定保管患者病历资料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19年5月16日,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 ,给予曲靖曙光泌尿专科医院警告、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曲靖曙光泌尿专科医院于2019年5月17日缴纳罚款,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019年5月15日,曲靖市卫生健康委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曲靖市卫生健康委的委托受理了曲靖曙光泌尿专科医院的注销申请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编辑:徐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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