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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服装市场6年前火灾因焊渣引发,负责人获刑六年

黄迎峰/生活报
2019-05-31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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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哈尔滨国润服装面料大市场有限公司“1·7”火灾。视觉中国  资料图

据了解,2013年哈尔滨国润服装面料大市场有限公司“1·7”火灾直接造成财产损失1586余万元,无人员伤亡。日前,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布事故原因为电焊作业时焊渣飞落引燃可燃物。施工单位负责人程某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现场电焊施工人员姜某某、关某某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据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介绍,2013年1月7日,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45号的哈尔滨国润服装面料大市场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经调查,事故原因为外墙处安装室外观光电梯电焊作业时,焊渣飞落至库房内,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该单位违反《消防法》第十六条、十七条之规定,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施工单位违反《消防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未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放任不管,未对特种岗位施工人员资质进行核对和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无资格证、未办理相应的动火审批手续、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电焊作业,严重违反操作规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程某因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作业,未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3条,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现场电焊施工人员姜某某、关某某,因无证作业违反了消防安全规定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3条,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原题为:《2013年哈尔滨国润服装面料大市场火灾 施工单位负责人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获刑六年》)

    责任编辑:李敏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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