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高铭暄:应当阐明刑法基本原则的本质特征和指导意义
5月31日,由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犯罪学学会主办,《中国检察官》杂志社承办的“刑法基本原则的司法实践与完善”——高铭暄教授学术思想研讨会在京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出席研讨会并致辞。
童建明表示,高铭暄教授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全程亲历、见证和推动了中国刑法立法发展与完善,为推动我国依法治国实践和刑事法治昌明持续发挥了重要作用。
童建明指出,检察工作特别是刑事检察工作与刑法实施息息相关,检察机关要以刑法基本原则为引领,更新司法理念,坚守客观公正立场,防止单纯追诉思维。要以刑法基本原则为指导,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准确认定犯罪,又恰当提出量刑建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荣誉一级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高铭暄在题为《刑法基本原则的司法实践与完善》的主旨演讲中指出,刑法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具有纲领性、全局性以及贯穿性的基本思想、理念等在立法层面的反映。回顾我国刑法三大基本原则的司法化过程与效果,可以发现现阶段仍存在不少问题。既表现为以刑法基本原则指导司法实践的观念不够深入,也表现为刑法基本原则的司法指导意义挖掘不足,还表现为贯彻落实刑法基本原则存在司法误区与偏差。
有鉴于此,高铭暄建议应当阐明刑法基本原则的本质特征和指导意义,强化刑法基本原则指导刑事司法的办案理念,强化刑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援引与说理机制,强化刑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摆正刑法基本原则与刑事政策的理性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大法官胡云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郎胜,北京大学教授储槐植参会并发言总结。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南大学、上海社科院法学所等高等院校刑法学、犯罪学领域专家学者及相关合作方代表50余人参加研讨。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黄河,副院长杨迎泽、周洪波、徐鹤喃分别主持会议。
与会专家围绕刑法基本原则的司法指导意义及实现机理、刑法基本原则实践贯彻的不足及完善路径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原标题为《 聚焦刑法基本原则的司法实践与完善 高铭暄教授学术思想研讨会举行》)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