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案二审开庭:独创性表达成辩论焦点

朱健勇/北京头条客户端
2019-06-13 20:51
一号专案 >
字号

曾引发全民关注的反腐剧《人民的名义》再起风波。

作家李霞因不服与《人民的名义》一书作者周梅森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此前,一审法院驳回了李霞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文图均为 北京头条客户端 图

6月13日上午,该案二审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近4小时。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这起案件涉及了两部篇幅厂、容量大、情节复杂的长篇小说,侵权比对难度较大。加之根据小说《人民的名义》改编的同名电视剧热播,曾引起全民热议因而较受社会关注。

一审丨《人民的名义》不构成抄袭,驳回全部诉求

《人民的名义》是2017年热播的反腐电视剧,作者是著名作家周梅森。

李霞与周梅森及《人民的名义》的纠纷也始于2017年。同年1月,周梅森撰写的小说《人民的名义》由北京出版集团出版发行。李霞经对比分析认为,《人民的名义》在多方面存在抄袭、剽窃自己2010年出版的小说《生死捍卫》,将周梅森和北京出版集团诉至法院,索赔金额共计110万元。

李霞称,其根据自身长期的检察工作经历于2008年6月开始创作小说《生死捍卫》,于2010年9月至11月在《检察日报》连载刊登,并于2010年11月由海南出版社出版。

2018年12月,该案一审判决出炉,法院驳回了李霞的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认为,《人民的名义》不构成对《生死捍卫》的抄袭,李霞关于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团侵犯其著作权的主张不能成。

一审败诉后,李霞不服判决上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丨 有无独创性表达成辩论焦点

6月13日上午,该案二审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上诉人李霞本人出庭参加庭审,而被上诉人周梅森委托律师代为出庭。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法庭上,审判长先后7次提示李霞,向法庭陈述其独创性的表达。

庭审开始后,主审法官建议当事双方用阅读的方式,讲出各自对两本书是否构成相似的理由。“让旁听的人有一种读者的体验”。

李霞称《人民的名义》和《生死捍卫》两部作品均以检察官调查为叙事主线,以案件侦破为叙事演绎,设置主线检察线、副线政治线,两条线交叉推进。她列出了几十处情节并进行比对,证明两本书背景、开端、情节发展等的相似之处。

周梅森代理律师金杰辩称,《人民的名义》与《生死捍卫》虽然都是描写检察机关办案,但在故事情节上存在实质性区别。

《人民的名义》是以检察官侯亮平查处小官巨贪赵德汉入手,以侯亮平的侦查行动为叙事主线,讲述了检察官查办贪腐案件中的艰辛和曲折故事。而小说《生死捍卫》是以杨天翔为主人公,从描写杨天翔出任云都市检察院检察长当日,检察院发生爆炸案入手,带领检察官查处贪腐案件,开展公益诉讼,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故事。

金杰律师认为,李霞在比较两部小说时为了证明表达相似,导致了概括和认识上的错误。“以大风厂情节为例,李霞《生死捍卫》将故事设置为领导骗取银行贷款收购国有工厂,导致群体性事件;而《人民的名义》的情节为厂长用股权抵押借高利贷致股权丢失,工人自发护场与拆迁人员发生冲突,虽然最终两个故事中都导致了群体性事件,但这两个情节显然是不同的”。

“情节要结合人物、文字来讲述,大风厂的情节,是为了牵出山水集团的后续情节。”李霞认为被告方刻意回避了两部小说的相似之处,只从表面来解读,而忽略了案件侦破背后的思路和线索的相似。

李霞称,有一些特殊的情节设计,比如说玉兰花,“这个玉兰花的选择,是我很私人化的选择,周梅森他作为一个男人,却也用了玉兰花。”

金杰律师辩称,玉兰花和玉兰树是生活当中常见的物种,任何一部小说,在描写情感的时候都可以使用。《生死捍卫》里主要描写的是白玉兰花,而《人民的名义》里提到的是几颗高大的玉兰树。因此两个表达的角度不同,表达的两个人物也不同。”

由于李霞不接受调解,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追访丨究竟是“洗稿”还是对“原创力”的伤害?

在庭审结束后,李霞向北青报记者表示,自己2008年创作《捍卫》时已有3年法院、17年检察院的司法工作经历,其长期身处办案一线并长期致力于检察文学创作,多次获得《检察日报》举办的全国性征文比赛一等奖。

“正是因为不可多得的检察工作经历和办案际遇,使我得以接触形形色色的案件,取得大量的一手素材,尤其了解职务犯罪分子的堕落轨迹。”李霞称自己精心架构故事,匠心打磨情节,十年一剑,通过细致的人物刻画,周密的关系布局,巧妙的情节安排,合理的矛盾冲突、特殊的细节设计,使作品形成独特的创作体验和阅读体验,《检察日报》的长篇连载就是对《生死捍卫》独创性的专业认可。

李霞表示,自己是2017年经人提醒才发现《人民的名义》有抄袭行为的,“周梅森运用了综合手段进行洗稿”。

李霞告诉北青报记者,其周梅森并不是蹭所谓的热度,“最开始我还因为自己是公务员的身份不想打这个官司,但是我的作品就相当于我的孩子,不打会后悔一辈子。通过这个案子推动国家对著作权的保护。”

周梅森代理律师金杰告诉北青报记者“诉讼没有什么问题,两个作品不存在实质性相似,我们相信二审法院。”金杰律师称,“我觉得知产类专业案件,当事人应该咨询一下法律专家,因为今天庭审来看,她说不清楚自己作品独创性的地方”。

金杰律师表示,李霞对著作权侵权界限把握不清楚,她认为的侵权其实是不侵权,所以她的起诉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也是对原创作家的一种伤害。

延展丨 作家刘三田诉《人民的名义》侵权案败诉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人民的名义》已经不是首次被诉抄袭。

2017年11月,作家刘三田起诉《人民的名义》及同名电视剧剽窃其小说《暗箱》的内容、结构、人物、情节、细节,尤其是“国企改制与收购”“政府内部反腐”“腐败集团反击”等情节“高度近似抄袭,实质主线完全雷同”,索赔1800万元。

2018年12月2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当天的庭审中,周梅森等八名被告共同辩称,被告作品《人民的名义》与原告作品《暗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不存在抄袭和模仿。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小说《暗箱》与被告小说及同名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既不存在文字表达上的字面相似,也不存在作品整体结构、具体情节、人物关系等具体表达上的非字面相似。

2019年4月24日,浦东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不构成侵权,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今天的庭审,刘三田也来到了现场旁听案件。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刘三田表示其已经提起了上诉,法院已经受理。

关于这一案件,周梅森曾对媒体表示,此事对其名誉造成极大伤害。“我此前从没听说过这个作者,更不要说这部作品,我自己的作品是自己长时间构思,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这简直太荒唐了。”他还发表声明,欢迎全社会对其一切作品进行审视,只要是抄袭的,查实一部奖励10万元。

(原题为《<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案二审开庭:有无独创性表达成辩论焦点》)

    责任编辑:柴敏懿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