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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交警回应“三人拍摄交警执法被拘”:当事人涉嫌阻碍执法

山西高速离石大队微信公众号
2019-07-05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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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高速离石大队

关于网传《薛公岭服务区:服务区工作人员拍摄交警执法过程被拘留》的情况通报

2019年7月3日,山西科教融媒体《薛公岭服务区:服务区工作人员拍摄交警执法过程被拘留》的视频播出后,我大队高度重视,立即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通报如下:

2019年6月29日11时30分许,我大队民警王某和辛某在辖区薛公岭服务区对一货车进行检查时,服务区加水员张某一直拿手机对民警执法行为进行拍摄,且张某为了拍摄,还多次从两辆半挂车的缝隙间横穿(其行为非常危险)。出于对其安全考虑,也避免因其近距离拍摄行为影响正常执法工作,民警王某随即对张某进行了口头警告,责令其离开这(两车之间)、离这(执法现场)远点。张某不但未听从民警指令反而用其左手击打民警王某的右手,因其行为已经构成“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口头传唤张某要求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张某却以“交警没有这个资格”为由拒绝民警口头传唤,民警遂对张某采取了强制传唤措施。在强制传唤过程中,服务区副经理刘某纠集工作人员车某父子以拉扯民警、多次关闭警车车门、抢夺民警警棍等方式,阻止民警将张某带离现场。12时30分许,增援民警到达后,民警将阻碍执行职务的张某、刘某、车某父子带回大队。

目前,离石区公安局依法对张某、刘某、车某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做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我大队在此提醒:人民警察执法接受并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但是,在执法现场首先要服从人民警察的指令,如对民警执法有疑义,应采取向督察、纪检等部门反映的方式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任何阻碍、抗拒民警正常执法的行为都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高速交警一支队八大队

2019年7月4日 

针对广大网友的质疑,我大队作出如下说明:

一、服务区工作人员被拘留的原因是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表现在:

1、该加水员在民警警告其“离开这(两车之间)、离这(执法现场)远点”过程中用左手袭击了民警。并且在民警告知其要传唤他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时,该男子却称“交警没有这个资格”并进行了激烈的反抗;

2、服务区工作人员在刘姓经理的带领下通过抢夺警棍、控制民警手臂、拖曳加水员等方式围攻了民警,阻碍民警将加水员带离现场。

3、现在好多网友都质疑,说“打一下就是袭警了?”,对比网上《美国警察没惯过谁》视频中美国警察大幅度执法,网上一片点赞,而中国警察按程序执法居然有那么多人质疑。

二、在整个执法过程中民警从未阻止过其拍摄行为。

1、在视频中可以看出,民警仅仅是要求其离开危险地点,与执法现场保持距离。离开危险地点是出于安全考虑,与执法现场保持距离是依据公安部关于禁止近距离拍摄的相关要求。

2、并且民警从未说过禁止拍摄之类的话语,反而在制服嫌疑人的过程中反复强调“欢迎拍摄,欢迎监督”。

三、关于司机称民警打加水员的问题: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受到袭击,其行为已经涉嫌暴力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采取了强制传唤措施。

四、该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戴口罩,并不违反规定且是对其职业病“鼻炎”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包括《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在内的条令、规范,都没有关于民警执勤是否可戴口罩的规定。既然不涉及禁止性规定,交警执勤时在空气污染的环境下戴口罩并无不可。

五、针对山西科教融媒体的报道:这明显是一个片面、失实的报道,作为新闻记者,不应该听一面之词,采用剪辑过的视频。警察在检查货车司机时,和加水点人员没有任何利益冲突,加水点人员的拍摄反而是从全角度、多方位、有预谋的拍摄,这样的片子,媒体还采用并发布到网上,利用网友的正义心来帮助他们的违法行为来作辩护,记者变相充当了“网络打手”的角色。

拍摄警察执法的视频应力求客观,媒体报道要符合事实真相,而媒体记者把经过剪辑的片子在网上播出,本身不能起到还原事实真相的目的,更多地为传播者达到某些不法目的创造舆论氛围,这种行为性质本身是很恶劣的,我们将针对该记者断章取义的报道向纪委反应。

六、目前,不实报道对我们的执法没有任何影响,我们将继续按照原有工作部署开展工作。欢迎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包括钓鱼式拍摄。

(原题为《情况通报》)

    责任编辑:蒋晨锐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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