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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辽B车主注意!车牌绑定驾照、销分实名制…...
本文原标题:《【辟谣】辽B车主注意!车牌绑定驾照、销分实名制……公安部权威发声来了》
近日
许多公众号都在发布一则消息
说公安部发布最新通告
8月1日起,车牌绑定驾照,消分(注:应为'销')“实名制”,理由给的也很充分,这样做是为了杜绝黄牛党,治理这种销分乱象,除了不能找黄牛党以外,也不能用家人的驾照代扣分了。

为了杜绝黄牛党,治理这种销分乱象
除了不能找黄牛党以外
也不能用家人的驾照代扣分了
小编随手查了下这条消息
发现有不少城市
这几天也被这条消息刷屏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发微博进行辟谣
证实此条新闻为假新闻!




关于机动车与驾驶证绑定
处理交通违法记分等方面
无任何新规出台,
依然按原规定执行!
那么“原规定”是什么呢?
2018年2月,为了让群众通过互联网处理交通违法更方便,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半年后,即2018年8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再次对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以下统称“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进行了优化。主要内容有:
第一,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途径。
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前往交管部门业务窗口或通过“交管12123”APP将该车辆备案到本人名下。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注:本人名下机动车,注册当并登录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后会自动关联。)
第二,备案后,可自助处理的交通违法的范围。
1、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①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②单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③待处理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不满12分。
2、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在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基础上,可自助处理无记分交通违法,或在备案后发生的有记分交通违法。
第三,备案数量要求。
1、每位驾驶人,最多可同时备案3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没有累积数量限制。
2、每辆机动车,除车主外,最多可同时被3名驾驶人备案,也没有累积数量限制。(注:如果车主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的注册用户,他的车同样可以备案到其他驾驶人名下。)

出现交通违章先别急着交罚款/销分
这7种情况可申诉!







大家都明白了?
迅速扩散起来!
来源:沈阳晚报、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人民日报、经济日报
编辑:苏昕
美编:秋菊
校对:王涛
责编: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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