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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女厅官被控收受1200余万,称认罪悔罪、永不翻案

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2019-07-13 13:2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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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上午,哈尔滨商业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高虹涉嫌受贿案在黑龙江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前的2018年11月,这名女性干部在哈尔滨商业大学正式上任仅仅过了两周,即宣告落马。

微信公号“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指出,经审理查明,2008年8月至2013年7月,被告人高虹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富裕县委副书记、富裕县委书记、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便利,先后为23个单位及个人在房地产开发、承揽工程、干部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1,209.56万元,其中钱款共计889.66万元,用于购买房屋、车位、金条等个人消费。

该消息称,庭审中,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真诚悔罪。法院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性、量刑等问题发表意见,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此外,黑龙江省纪委监委7月12日消息称,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鹤岗市纪委监委组织当地县(区)委书记、部分市直单位负责人等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被告人席上的高虹泪流满面、深刻忏悔。“站在这里我无地自容,我迷失了自己、丧失了信仰,我为自己曾经的贪心、贪念和贪婪后悔不已、羞愧难当。我辜负了党组织对我的期盼,对不起亲人为我的付出,我真诚认罪悔罪,永不翻案。”

两小时的庭审,还原了高虹因为放松党性修养,背离规矩原则,弃守廉洁自律底线,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过程。在场的党员领导干部通过参加旁听受到了强烈震撼,纷纷表示要谨慎用权、不踩红线、不越雷区,真正做到职为民守,责为民尽。

官方简历显示,高虹,女,汉族,1964年11月生,黑龙江龙江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齐齐哈尔师范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和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研究员。

她在2008年出任富裕县委书记,2011年出任齐齐哈尔市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次年出任齐齐哈尔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16年,高虹调任黑龙江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2018年10月起担任哈尔滨商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责任编辑:王俊
    校对:施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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