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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风华正茂不务正业 偷狗被抓挨刑罚
2019-07-23 21: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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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狗被抓挨刑罚

被告人李某和潘某均出生于1997年。2019年1月26日,二人因缺钱用而商量偷狗,被告人李某和潘某驾驶面包车窜至马龙县、宜良县等地,分别盗走共计价值人民币2250元的土狗三只。后在陆良县某集镇被正在开展路检路查的公安民警查获,2019年7月1日被县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陆良法院于2019年7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和潘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
作者:刑庭
编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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