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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高院院长任主任

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通讯员 陶琛
2019-08-08 21:00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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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8月8日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湖南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获悉,近日,湖南省法官协会专门组建成立全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担任该委员会主任。

湖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的司法改革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湖南省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经湖南省高院党组研究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湖南省法官协会成立了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并向全省法院下发了通知。至此,全省143家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全部成立,逐步形成了省、市(州)、县(区)三级组织完善、整体联动的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机制。

湖南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是省法官协会设立的法官自治性组织,接受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指导,向省法官协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兼任;设副主任3名,由湖南高院相关院领导兼任;设委员29名,从湖南高院、部分中级、基层法院资深法官、优秀法官代表中推选组成;设特邀委员4名,从省法院特约监督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律师、法学专家)中推选组成。

澎湃新闻获悉,根据湖南省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法官认为存在侵害法官人格尊严、损害法官名誉、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妨碍法官依法独立办案、违法追究法官审判责任等七种情形的,可以向湖南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请求援助。湖南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应对法官的援助请求进行调查核实,确实存在侵害法官合法权益的,可以以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名义,通过发表声明、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等方式予以援助,对履职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法官给予抚慰。

同时,湖南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还应发挥对下级各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指导、沟通、协调职能,定期开展法官权益保障调查研究,督促落实法官权益保障相关措施,指导法官正确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公安机关、新闻主管、网络监管等部门建立与法官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预警、应急和联动机制,着力为全省法官依法履职构建全方位的保障体系。

湖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湖南高院党组多措并举加强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如坚决保障法官人身安全;建成警务指挥中心,实现院机关24小时监控不间断、全覆盖,并逐步推动全省法院警务指挥中心建设和联网联动;湖南省高院与湖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将全省法院机关纳入了公安内保重点单位及反恐重点目标,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全省各级法院监控报警系统与公安机关实现全部联网,高院及全省30余家中、基层法院机关设立了驻院警务站(室),部分法院监控报警系统与公安机关实现联网,确保安全隐患及时筛查、群体事件联防联控、突发情况及时处置。

    责任编辑:徐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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