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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同意撤销嫩江县,设立县级嫩江市,以原嫩江县行政区域为嫩江市的行政区域,嫩江市人民政府驻嫩江镇清江路201号。嫩江市由黑龙江省直辖,黑河市代管。
(原标题为《我省撤销嫩江县设立县级嫩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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