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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任仅一年多,这个县政协主席被查!还有这些官员被处理

2019-08-12 18: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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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柳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发布通报,融水苗族自治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潘文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柳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了解,潘文辉是在当选融水县政协主席一年多后“落马”。

据官网公开的潘文辉简历上可以看到,潘文辉是融水苗族自治县土生土长的苗族干部。历任融水财政局局长,融水镇党委书记,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融水苗族自治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

2011年,潘文辉在仕途上迎来重要时刻,被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先后担任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2018年,潘文辉从副处级领导职务提拔为正处级领导职务。

据柳州日报在2018年3月26日6版刊发的《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柳组公示〔2018〕2号)》,潘文辉拟被提拔为正处级领导职务。当年6月8日,潘文辉在融水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中当选该县新一任政协主席。
记者查阅了潘文辉活动的公开报道,潘文辉最近一次出席活动是今年7月22日,政协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潘文辉主持会议并在会上讲话。
据了解,潘文辉,男,1969年12月生,苗族,广西融水人,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

2003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7年12月至2011年5月任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党委书记;

2011年6月至2016年5月任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任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8年03月,拟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2018年05月,融水苗族自治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近期

广西纪检监察网还通报了多起案例

多名党员干部被双开或处理

金秀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政委罗晓基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日前,经金秀县委批准,金秀县纪委监委对金秀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政委罗晓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罗晓基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审查调查期间拒绝配合调查,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干扰执法办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充当开设赌场人员“保护伞”,收取好处费。

罗晓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罔顾党纪国法,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金秀县委批准,金秀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罗晓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钟山县3名科级干部充当“保护伞”被“双开”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据钟山县纪委监委消息:钟山县纪委监委对该县花山瑶族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钟永鸣,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钟远章,原人大副主席杨其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从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在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动中,3人通过当场查获不处理或者不查处的方式,包庇、纵容非法采砂人员,为非法采砂人员提供保护,并向非法采砂人员、工程老板收取、索要“好处费”合计11.39万元。另查明,钟永鸣还收受工程老板4.5万元好处费。

钟永鸣、钟远章、杨其寿作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2019年4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钟山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钟山县委批准,给予钟永鸣、钟远章、杨其寿3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8月2日下午,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钟永鸣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杨其寿、钟远章有期徒刑各一年一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吕志雄被双开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据来宾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来宾市委批准,来宾市纪委监委对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吕志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吕志雄在任职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罪。

吕志雄身为人民法官,理想信念丧失,利用司法权以案谋私,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司法掮客等人的请托后违规说情打招呼,打探案情并故意泄露合议庭评议案件的具体情况,干预司法活动,为涉赌案件的被告人充当“保护伞”,大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来宾市委批准,来宾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吕志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传国被双开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据来宾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来宾市委批准,来宾市纪委监委对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传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传国违反政治纪律,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已涉嫌受贿罪。

刘传国身为人民法官,理想信念丧失,违背人民法官忠诚、公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利用司法权以案谋私,在接受他人说情及贿赂后,罔顾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为涉毒涉赌、恶势力等案件的被告人充当“保护伞”,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来宾市委批准,来宾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刘传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河池通报2起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典型案例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1.宜州区交通运输局落实宜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问题。2018年3月至6月,宜州区交通局在落实2018年3月宜州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仅对反馈意见进行任务分解,没有具体抓落实,并在《宜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中对反馈意见全部按照“已完成”进行上报。2018年9月,市委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组对该单位进行督查时,发现上报“已完成”的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因落实整改不力、虚假报告整改进度,2019年1月,该局党组书记、局长石建新,党组成员、副局长潘鸣波,党组成员、副局长、主任科员骆裕东等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龙岸镇党委组织委员廖显安制作虚假党建材料应付巡察组巡察问题。2018年4月至5月,河池市委巡察组对龙岸镇党委开展巡察,廖显安在收集整理所负责的党建材料过程中,发现该镇党委没有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的活动,也没有具体行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廖显安对发现的问题未请示报告,制作虚假材料上交市委巡察组应付检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问题官员”和“保护伞”一样

令老百姓深恶痛绝

发现一个拔除一个!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 黄远来、广西新闻网、广西纪检监察网、柳州市纪委监委、微评柳州微信公众号

编辑|梁笑天

责编|唐莉莉

值班主任|黄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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