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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网站:部分干部身患“懒病”,心得体会全从网上抄
心得体会也好,发言材料也罢,不仅是一个人学习、工作成果的展示,更是党性修养和责任心的直接体现。有些党员干部却不以为意、随便糊弄,怎么省事怎么来。

有人不仅内容懒得改,连水印都懒得去。湖北省监利县工商局法规科一干部,不仅从网上一字不差照搬照抄心得体会,连“文章转载自**网心得体会频道”的水印字样都原样保留。这么明显的问题,自己看不到,难道当别人视力也有问题?

有些领导干部就更省事了,动动嘴皮子,直接安排下属代劳。自己不仅不动手写,甚至都不动眼看。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科协某领导任职期间“心就很大”,将个人发言材料交由下属完成后自己也不把把关,结果被查出材料中多处出现与区科协职能、职责不相关的表述。领导的心得体会别人怎么心有灵犀get到?当然不能,所以有的干部索性直接把自己的体会复制给领导。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行政综合执法局一干部薛某安排下属余某代笔学习体会,余某将自己写好的心得体会复制了一份,换成薛某姓名后一起上交相关部门。俗话说上行下效,领导都如此应付,下面能认真到哪里去?

此外,还有新瓶装旧酒,照搬以前的材料等等抄袭手段。不管花样如何翻新,说到底,就俩字:应付!
抄袭拼凑心得体会很严重吗,为何会受处分?
翻看这些案例,这些党员干部因问题严重程度不同,分别受到不同处分,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到党内严重警告。那么,问题来了,从网上抄袭、拼凑心得体会及其他学习材料,有这么严重吗?为何会招来处分呢?
文风背后是作风。撰写心得体会、发言材料东拼西凑、粘贴复制,看似小事,实则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是典型的“四风”问题,必须严肃处理。
此外,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作了相关规定。对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处分。
其实,学习,特别是政治理论学习,本就是党员的一项基本义务。《党章》第一章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第一项就是关于学习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也规定,“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党员、干部每年要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抄得如此明显,难道不怕被发现吗?
心得体会、发言材料、个人总结,难道真有这么难写吗?为何要抄袭应付?不怕被发现吗?
“我认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就是走过场,反正没人看,没人管,于是照搬照抄,应付了事。”重庆市长寿区民宗局党组成员黄某道出了大部分人的心声。很多党员干部之所以撰写心得体会不认真、不负责,主要是思想上心存侥幸,觉得这项工作没人检查,就是“走个形式”,于是就随便糊弄,企图蒙混过关。
学习不走心没深度,下笔时无话可说。俗话说功夫在诗外。撰写心得体会,前提是真学习真思考,然后才能有感而发,写出干货和水平。有的党员干部学习时就浮皮潦草、不入脑入心,写作时自然脑中一片空白,只得“借鉴”。
还有些党员干部反映,基层工作多、任务重,根本没有时间塌下心来认认真真学习,更没有时间字斟句酌写体会。“关键是还是基层琐事太多,这种材料会影响实际工作的效率,与其花时间搞材料,还不如干点实事。”随机采访的一位基层干部表示。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抄的就是抄的,经不起推敲和检验。“我以为已经万事大吉了,万万没想到巡察工作如此细致入微。”在巡视巡察的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下,一篇篇抄袭拼凑的心得体会浮出水面。
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正在全党范围内开展,广大党员干部要力戒形式主义,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方琮 高奇
(原标题:《网上下载,除了署名,一字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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