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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开始了!


请注意!
2019高新区社保缴费基数开始申报啦~
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跟着小新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开展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人社厅、省社保局、市医保局、市人社局等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及公布数据,2019年度高新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0 1
申报范围
截止本通知发布之日,已在西安高新区办理社保登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均须进行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02
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8年度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412元,月平均工资为5201元,2019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60%)为3121元,上限(300%)为15603元。其中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50%)为2601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8年度西安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1800元,月平均工资为5983元,2019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60%)为3590元,上限(300%)为17949元。

03
申报时间
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0月18日
(为便于后续业务办理,
建议各参保单位在9月27日前完成申报。)
04
申报方式、地点
抽检单位
采取“网上申报、窗口审核”的办理方式,参保单位在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提交年审数据,网上预约后,按照预约单所列的年审业务资料至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保险基数年审窗口(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二楼西端94-99号窗口)进行书面审核。
非抽检单位
采取“网上申报、资料自存、网上审核”的办理方式,参保单位按照有关基数申报规程要求核算申报数据,经员工签字确认或集中公示,将相关资料妥善存档备查后,在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提交年审数据,社保中心按照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网上审核(一般3个工作日内)。参保单位不再持纸质资料至社保中心窗口进行审核。
注意:社保中心在审核过程中如有疑问,将通过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退回有关申报数据,请参保单位根据审核意见重新修改提交或提供书面材料至社保中心窗口进行审核。

05
申报资料
☑ ①《2019年度单位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申报表》(经参保人员确认签字或随附相关公示材料)、②《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③《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诚信申报承诺书》(以上表格一式两份,由网厅生成)。
☑ ①2018年1月、2018年12月和2019年7月装订成册的全部会计凭证(提供原件、复印涉及工资发放情况的凭证页);②上述会计凭证中涉及的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复印件);③2018年全年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账(或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明细账)(原件、复印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社保中心年审经办的工作人员对参保单位申报的工资、人数存在疑义时,须视审核情况要求提交的补充资料、文件及其他情况说明。

06
其他事项
★ 参保单位应为职工调整缴费基数而未调整的,职工有权向社保中心举报投诉。
★ 除抽检单位外,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基数申报的单位、存在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大幅下降的单位均要求携带年审资料至社保中心窗口进行书面审核。
★ 参保单位应按照缴费基数申报文件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妥善留档保存,以便社保稽核、税务部门核查。
★ 未完成2019年度基数年审的参保单位,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暂停受理该单位人员增减业务,单位完成基数年审工作后恢复。
★ 年审期间暂停受理社会保险补缴业务,年审工作完成后恢复。
西安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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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高新劳社
编辑:鄢诗敏
审核:周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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