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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法院短信”诈骗?新兴法院支招教你辨真伪!

2019-09-04 16: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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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多名市民在法院公众号和网站留言

称手机里收到了“法院”短信

被通知到法院参加庭审

来自不明发件人的短信声称

如不按时出席庭审

将会被公安等相关部门追踪或通缉

或出庭时需要交大量的律师费、诉讼费

这是真的吗?

今天小编就来告诉您

法院开庭通知是怎样的!

01

虚假短信

02

虚假短信

法官提醒:这是典型的虚假信息,不法分子以被害人涉案为由,诱使受害人主动与其取得联系从而达到诈骗的目的。如遇到此类情况,请先对其真实性进行理性判断,不要向对方泄露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

温馨提醒:

以上短信满满的bug发现了没?小编这就支招,教你巧辨真伪:

01

法院传唤当事人以及通知开庭通常情况下是发出盖有法院公章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相关诉讼资料,一般通过打电话或者邮寄方式,如留有手机号码的一并通过电子送达平台发送短信。

法院进行开庭传票送达时,会事先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如果是采用邮寄的方式,则为邮政EMS专递邮寄文书,注意识别邮政封皮正面左下角的“法院专递”标志。

法院不会使用不明手机号码发送开庭传票电子送达书,短信中若出现私人手机号码的内容必定是虚假信息。

02

法院案号的组成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而法院代字是有对应行政区划编码的,如:(2019)粤5321民初1号

03

刑事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是不收取诉讼费用的;民事案件立案诉讼费用,通常由原告预交,判决时再由败诉方承担;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不会要求被告预交诉讼费用。

04

法院的民事审理程序与执行程序是分开的。因此即使收到涉及法院开庭内容的信息,也要查看里面的内容是否矛盾,若既谈到“开庭”,载明“民初”案号,却又出现“被执行人”等字样,则必定为虚假信息。

05

公安机关的程序和法院的程序也是分开的,法院什么情况可以缺席审理和判决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因此如果信息中出现“若缺席出庭”,则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或“网上追逃”、“全国通缉”等字样,则必定为虚假信息。

收到类似通知开庭的短信或函件,若您根据上述信息仍不能判断真伪,可以到法院查询是否存在相关案件,也可以登录法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留言咨询。

来源 | 研究室

编辑 | 朱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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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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