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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全国性会议 介绍了法治乡村建设的“浙江经验”

2019-09-28 06: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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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至24日,由民革中央、浙江省政协主办,民革浙江省委会、省社科联、中共德清县委承办的“助力乡村振兴 共建美好家园——第二届莫干山会议”在德清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郑建邦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民革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李惠东主持开幕会。经验交流环节,浙江省司法厅作为众多发言单位中唯一一家省级单位,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劳泓作了题为《不断开创法治乡村建设新局面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的发言交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乡村”重大任务。建设法治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应有之义。自1998年起,我省宁波余姚、鄞县等地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为载体,开展了法治乡村示范创建探索,涌现出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安吉“余村经验”、桐乡“三治结合”、武义“后陈经验”、象山“村民说事”等一批先进做法,走出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法治乡村建设之路,有效促进了农村和谐,保障了乡村发展,增进了民生福祉。

完善地方立法,积极推动乡村改革发展法治化

制定了《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等一大批涉农法规规章,及时将乡村改革发展中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规章,努力把乡村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确保乡村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农村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创新普法方式,不断提高乡村普法工作实效性

紧紧抓住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村民代表等“关键少数”;创造性地搭建涵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之江法云”微信塔群,直接向30余万村干部和广大村民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打造华数数字电视“宪法法律入户”云平台,大力建设乡村法治文化,切实提高普法实效。目前,全省农村建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2100多个,其中宪法主题公园近300个。

强化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乡村群众法治获得感

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标准(2016-2020年)》等文件。壮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农村法律顾问已实现全覆盖,建有法治乡村志愿者队伍3.5万支、20万多人。编制发布2批10大类66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为群众提供“点单式”服务。目前,全省基本实现为农村群众提供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的目标。

深化法治创建,大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现代化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民主法治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浙江省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实施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工程,健全民主法治村省、市、县“三级联创”机制,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现代化水平。目前,全省建有县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27059个,覆盖率达90%以上。湖州市在今年底将基本实现市级民主法治村在所有行政村全覆盖。

1998年以来,浙江以法治乡村示范创建为起点,全省乡村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主要经验是:

➤始终坚持党政主导和发动群众相结合

既重视党委政府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又突出基层自治组织和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一方面,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另一方面,注重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依托社会普法工作室、普法志愿者等法治乡村队伍,通过开展民主恳谈、制定村规民约等乡村治理方式,实现社会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乡村依法治理,形成了良好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始终坚持依法治理和乡村振兴相结合

注重把乡村法治建设放到乡村振兴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积极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近年来,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多跑一次”改革、“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涉农地方性法规、规章,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活动;把集体资产有效保值增值、乡村平安稳定、乡村环境卫生等列为法治乡村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助推乡村振兴。

➤始终坚持规划引领和基层创新相结合

高度重视科学规划和基层探索的良性互动。一方面,省委、省政府准确理解把握中央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全局性问题,制定《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重要制度文件,为乡村法治建设提供政策依据。另一方面,鼓励支持基层创新探索,把乡村法治建设牢固建立在群众基础之上。

➤始终坚持系统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

以提高基层工作法治化水平为目标,强化系统治理理念,通过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多方举措,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农村环境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权威,增强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法治意识。坚持久久为功,连续21年开展法治乡村示范创建,不断深化创建工作,丰富创建内涵,扩大创建成效。紧贴“三农”实际,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百日严打”、法律服务村级组织换届等专项活动,为全省乡村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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