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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林、张阳等十八人涉嫌诈骗罪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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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黄光林、张阳、黄亮、杨矿然、许子友、黄勤辉、姚章武、张秦、易思龙、丁水莉、焦燕、朱钰鸿、陈泽焕、任明磊、罗文松、刘已俭、黄文娜、万球进等18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已于2019年10月12日由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
联系人:梁助理
联系电话:0755-89787532
联系人:姚助理
联系电话:0755-28929731
联系人:黄助理
联系电话:0755-28932393
(↓点击查看大图)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公众号ID: szslgqjcy
原标题:《黄光林、张阳等十八人涉嫌诈骗罪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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