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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二中学生刘雅婷跳楼了?此消息纯属谣言,别再传谣了!

2019-10-16 18: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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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学生刘雅婷要跳楼?

并写给全体师生了一封信

该消息在我市市民朋友圈微信群广泛流传

引发大家的关注和讨论

我市教育局对此事十分重视

立即在教育系统内进行了紧急核查

经排查证实

此消息纯属谣言!

小编在此再次提醒大家

假的!谣言!不要再传了!

经证实纯属谣言!我市并无所谓二中学生跳楼事件发生!二中表示很无奈、不背锅!!

小编尝试在搜索引擎上输入“二中刘雅婷”查询,所谓“刘雅婷遗书”,早在2014年6月就面世了,而且全国多个地区都躺着“中枪”,搜索到的是全国各地的辟谣文章,福建、河北、甘肃……所有帖子的文章内容都是一样的,并没有明确的地点、时间,学生的年龄、班级等具体情况。并且,全国多家“二中”也纷纷公开辟谣,直指“跳楼学生”和“遗书”均系伪造,但仍有一些不良博主以此为噱头篡改地名转发达到博人眼球的目的。

尽管每到一地,相关城市就有官方媒体辟谣报道,但是此谣言却是屡禁不止。有的微博配以血腥的照片为噱头刺激眼球,甚至还有的微信还把时间改成了昨天。

而据人民网报道,2013年7月17日,这条信息首次出现在百度贴吧——牡丹江四中吧中,贴文主要抗议补课收费,却在后来被冠以“跳楼学生”的名义,还被加上了血腥图片。

同时,小编还在相关网站看到,江西乐平的造谣者洪某,因造谣已被公安机关训诫。网上仍有他写于2014年6月20日的悔过书:“《乐平2中跳楼学生写给教师的一封信》,是我想当然改写的。由于自己文化水平不高,年轻比较懵懂,给乐平广大网友造成了误解,给社会带来了恶劣影响!本人现在真心向广大网友道歉。”

小编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编造、传播谣言都要负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减少猎奇心理,防止被对立不满情绪裹挟和操纵,尤其看到“不求点赞只求转发”的帖文,还需理性看待,仔细甄别,勿随意转发。

提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七台河明日天气:

原标题:《【辟谣】二中学生刘雅婷跳楼了?此消息纯属谣言,别再传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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