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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如何权衡?省生态环境厅回应:必须依法依规保护水源!

2019-10-17 19:0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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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关系老百姓的身体健康,我国规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然而,昆明市晋宁区的双龙水库却存在着违反这些规定的情况。

9月底,记者来到昆明市晋宁区宝峰街道小河口村大坝林场,村里树立着一块警示牌,明确标示这里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但是警示牌对面,就是很多塑料大棚。据种花工人说,水库周围有种树的,也有种花的,大家知道这里是一级保护区,但是什么保护区就不是很清楚。不打农药、不施化肥的话,这里怎么种花?现在人们就尽量吃这周围的山泉水。

在双龙水库大坝边,记者看到,水库周围的山坡上,有成片的塑料大棚,水库的水看上去也十分浑浊。当地村民反映,家里的生活用水都排入河里,河里的水又流入双龙坝。

沿着一条入库河道逆流而上,记者发现河道两边一个接一个全是种植花卉的塑料大棚,绵延了好几公里。有小股的污水从大棚中流淌出来,汇入河道当中。村民认为,这些大棚不搬迁,永远也不会干净。小河口村村委会主任认为,现在大家都要靠种花、种菜来赚钱,这样农村才会富,人们才会有钱买车盖房。现在这里有2000多亩的大棚,着实不好管。

带着水样,记者采访了水环境专家、昆明理工大学教授胡开林,胡开林教授说:“这个水样已经是劣五类了,没有资格成为饮用水水源。国家对水源地,尤其对水源地上游的河道都是有严格规定的,水库点上游1公里、下游100米,涉及到的河道都不得有农业污染、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在水库上游的这些农作物大棚、花卉大棚已经在一级保护区内了,都应该拆除。这潭饮用水应该要认真保护好,不能因为赚钱而伤了身体。”

今天(17日)中午12点,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高正文率队参加《金色热线》节目,就记者调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高正文回应:当地老百姓为了生存和发展,搞种养生产可以理解。但是无论生产还是生活,前提必须依法依规。在一级保护区里面,是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水源地保护无关的设施。因此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化经营,在里面建大棚、施化肥农药都是不允许的。如果涉及到农民个人的问题,在二级保护区里也明确要求尽量少施用化肥和农药,最好是使用有机肥和低毒低残留的农药。

高正文表示,具体情况将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带领执法队实地核实核查。如果确实存在违规,当地的政府还要逐步的帮助他们把大棚搬迁出来,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问题。水源地是环保的重点,保护水源地的根本就是要确保大家喝上干净的水,如果水源地保护不好,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就解决不了。

来源:云广记者 洪睿、金色热线栏目组

主办: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法制日报》云南记者站

审核:侯晋 孟昭恺

原标题:《水源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如何权衡?省生态环境厅回应:必须依法依规保护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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