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两死两伤!厦门突发可怕悲剧!近年来福建已发生多起!
东南网是由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福建官方新闻门户网站。
昨晚9点多
在翔安民安大道莲塘公交站附近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事故导致两人当场身亡,两人受伤!
摩托车与货车发生碰撞
记者赶到现场时看到,事故中的货车正驶离现场,一辆拖车紧跟在后方,拖车上载有一辆受损的摩托车。


记者了解到
摩托车上共有4名驾乘人员
都是年轻人,有两人当场身亡
另外两人被120急救人员送往医院治疗

最新警情通报
今天下午
厦门警方发布警情通报
经查,事故系一辆摩托车沿324国道行驶至莲塘村口时,与一辆重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上的驾乘人员2人身亡、2人受伤。伤者第一时间被送医救治,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货车司机刘某圣(男,45岁,江西人)已被警方控制,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置中。
福建人警惕!
近来年发生过多起!
血的教训!!
必须警醒!!
7月28日
宁德蕉城金涵小区三叉路口
渣土车与摩托车剐蹭
造成一死一伤
2019年7月28日,宁德蕉城金涵小区三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渣土车与摩托车剐蹭,造成一死一伤。
2017年5月15日
福州上渡路林产品建材市场门口
货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 骑手身亡
2017年5月15日上午10点10分左右,福州上渡路林产品建材市场门口,一辆右转货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骑手被压货车右前轮下,不幸身亡。
2016年6月23日
上渡路永辉超市门口斑马线处
电动车被渣土车撞倒
男骑手被碾压头部当场身亡

……
心痛,无法继续看下去
一次次的事故也警示我们
不管是行人还是其他司机
一定要注意大货车
时刻不忘人身安全





盲区较大,很多汽车安全事故都与大货车相关。一张图教你如何远离货车——
大货车三大视线盲区
大货车的驾驶室较高,有些货车发动机舱较大,导致驾驶室无法看到离车头较近地面的路况,产生前侧盲区;后侧盲区是货车司机根本无法看到的全盲区域,但是一般的货车都会有倒车影像配置;货车两侧的盲区也较大,一般距离货车两米左右侧后方。


1.远离大货车
大货车发生车祸时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大事故。上路一定要记得远离大货车,尽量避开。

大货车因为车身大,车体长,驾驶室高,所以在行驶的时候有非常大的盲区,特别是在右侧。另外还有内轮差,大货车的司机在行驶时基本看不到右侧车尾的情况。同样也很难发现与之并行的汽车。货车一个右并线,右侧的小车差不多就会被挤出或者碾压到。

尾随大货车,离得太近非常危险。很可能发生的情况就是大货车前方遇到红灯或者障碍物急刹车,而车主没反应过来,那么一个追尾车主就钻到大货车尾部下面去了。还有一种更残忍的就是后面跟的小车或者大车,一个追尾把小车推到了大货车下面去。这个事故已有很多案例大家一定要记住,一定要保持足够远的距离。

有很多在路上行驶的大货车,拉的东西很多不是固定的,容易散落掉下来。比如:大石头、煤气瓶、桶状物,木头,钢筋等。如果货物散落下来,很容易殃及附近的车和行人。

在超车或者跟随在大货车后面的时候,也可瞥一眼大车的状态,车身破烂了、超载、轮子破损等都是容易发生事故的。司机也要判断大货车的行车意图。因为有些大货车司机仗着车大,随意变道、刹车、闯红灯、并线不打灯等等。

不仅不要尾随大货车,也尽量不要让大货车尾随你。因为大货车超载超重是普遍现象,所以当你刹车的时候,跟在后面的大货车很可能是刹不住的。还有一种普遍的情况是,大货车的刹车也容易失灵,特别是在下坡状态下。所以别让大货车尾随你。

当你超越大货车的(不要在右边超车),要提前做好告知,闪灯,按喇叭提醒前面的司机,让他知道你的超车意图。除了这个你也要观察一下大货车轮胎是否压线,或者他也准备并线。及时调整车速,做好避让。超越大货车一定要做到,快速敏捷,减少并行的时间。

一些车主以为自己的小车灵敏,有意无意地和大货车抢道。人有情,汽车无情,车祸往往是互不相让造成的。

说了那么多的大货车的弊端和危险,当然也有很多时候是小车车主或者行人不注意交通规则:闯红灯、不让行,乱并线、占用两个车道、超速等等,提醒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千万别和大型车辆抢道!
千万别抢道!别抢道!
尽量远离大型车辆,
为自己的安全多走一点心!
车祸猛于虎
行车路上,安全最重要!
相关推荐
来源:厦门广电、东南网综合
原标题:《两死两伤!厦门突发可怕悲剧!近年来福建已发生多起!》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