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情侣开车途中吵架,女友赌气跳车身亡…男友被判刑!

法治成都12348
2019-11-15 16:4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澎湃号·政务 >
字号

以下文章来源于998法治大讲堂 ,作者998法治大讲堂

998法治大讲堂

节目互动,节目预告,节目福利统统都在这

你和对象吵架都是什么模式?

有的人互相翻旧账、揭老底

免不了放出一些狠话

但今天要说到的这对情侣

却把狠话当了真

在一次激烈的争吵过后

女方竟然选择了跳车

最终不幸身亡

而男友也为此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恋人车内吵架,女子愤而跳车

杨航和邹梅恋爱两年多来,虽然吵吵闹闹,但还是坚守在一起。两人一同在城市里创业,日子过得辛苦。

两个月前,杨航接到一个工作项目,为按期完成项目,他熬夜加班,每天很晚才能回家。对于杨航的晚归,邹梅很是不满,常与杨航因为此事争吵,杨航只好答应,干完这个项目之后就买一部手机送给邹梅。谁知项目刚刚做完,杨航却收到了母亲因病住院的消息,他便急忙带着邹梅动身,连夜驾车回家探望母亲。

夜晚山区公路漆黑一片,杨航全神贯注地驾驶着车辆,偶尔有车从旁边驶过,才能减少一丝内心此刻对黑暗的惧怕。车内,心情烦躁的邹梅开始抱怨起杨航不给自己买手机。

你妈妈生病,你就这么急,我不舒服,你就让我一个人在家。说好买的手机也没了!

你别吵了行不行?我在开车呢!

我就要吵!你自己说的买手机,现在又不买了,我还不能说两句吗!你太过分了!

我过分?你讲点道理行不行?

到底是谁不讲道理啊?你给我停车!

现在不能停车,这荒郊野外的不安全,况且家里还等着我们回家呢!

你不停车我就跳车了!

你跳啊,你每次都说要跳车,哪一次你跳了?!

令杨航没想到的是,气头上的女友竟然强行拉开车门,从行驶的车中跳下。虽然汽车在山间公路的速度不算快,但夜间视线不好,邹梅跳下车后摔在了路边的草丛上,头部受伤昏迷。突如其来的一幕让杨航惊呆了,惊愕之余,他立即停下车,将邹梅抱上车迅速送往医院。然而,因邹梅伤势严重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恋人车内吵架,女子愤而跳车

随后,邹梅的父母向警方报案,杨航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认为这是一起意外事件,不属于刑事案件,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

但邹梅的父母不服公安机关的决定,坚决认为杨航是杀害女儿的凶手,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经过调查,认为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公安机关侦查,杨航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邹梅的父母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诉讼过程中,杨航向邹梅的父母赔偿了8万元,取得了邹梅父母的谅解。法院经审理认为,杨航明知女友跳车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却因疏忽大意导致悲剧发生,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追究刑事责任,鉴于杨航有坦白情节又系初犯,并积极对民事部份进行赔偿,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释法嘉宾

裘丰华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泰坦尼克号》里的经典台词

"you jump, i jump"

不知曾经感动了多少影迷

而在本案中的这对情侣中

这句"you jump"

换来的却是一场悲剧

可能有不少人认为

车是邹梅自己执意跳的

为什么最后杨航却要承担法律责任?

虽无主观故意,但仍有过失之处

男方首先应当承担刑事法律责任。这种情况下,杨航已经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本案中,男方杨航虽然在主观上面并不是希望女方死亡,但是因为他的过失导致了女方的死亡。而过失一般分两种:一种是说因为他的疏忽大意,本来应该能够预见到这个人会死亡,或者说这个结果会发生,但是他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说他虽然预见到了,但他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并没有避免得了,这个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将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本案中,看似是女方执意要跳车,与男方没有关系,但其实女方在与男方争执后,女方已经告知男方“如果不停车,我就要跳车”,而男方主观上认为女方只是出于戏言,并没有将此话当真,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了以致发生女方死亡的后果。而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而这种过失与死亡结果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所以,男方对此需要负刑事法律责任。

除了刑事责任,还应进行民事赔偿

女方的死亡结果,对其家人不管是从心理上还是经济上都打击不小,男方应该对女方的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男方承担赔偿责任后,还应积极取得家属的谅解。因为人民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这点,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减轻或从轻的判决。

民事赔偿的项目及金额该如何计算?

民事赔偿主要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一般案件中,赔偿主要分两类,一是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营养费及其他损失。二是财产损害赔偿,包括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

在司法实践中,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是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当然,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自行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或和解协议。这个具体金额并没有一个确切的数字,但被害人家属可以根据前面说的项目来预估一下损害赔偿的费用向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索要赔偿。

在各种纠纷中

我们还时常听到有人这么说

“你赔我精神损失费!”

但我们却看到

精神损害赔偿并不在上述赔偿项目中

一般什么案件会存在精神损害赔偿?

具体赔偿数额会从哪些因素考虑呢?

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存在于民事案件

立法机关在立法时是本着判处被告人刑罚来抚慰被害人精神创伤的立法宗旨。而且,从司法实践来讲,一方面,目前我国并未就精神损害的数额标准进行立法,各地经济水平不一致,这也造成审判人员在判案时无据可依;另一方面,被害人往往会要求天文数字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使得审判更难确定。所以,在刑事案件中的赔偿项目里没有精神损害赔偿。

而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存在于民事案件中。主要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根据,比如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但这里要注意一个限度,就是虽然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但该侵权行为并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解释第十条之规定,法院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根据执业经验,在侵权责任纠纷中,法院支持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不会超过50万元会占到侵权纠纷中80%的比例。

情侣吵架本是常事

但也应该注意场合

行车过程中本就该格外注意安全

吵架将会影响驾驶人员的情绪和注意力

导致惨剧发生

更重要的是,两个人应好好沟通

切勿用过激方式解决问题

主管:成都市司法局

总编:刘子厚 主编:张娅

原标题:《情侣开车途中吵架,女友赌气跳车身亡…男友被判刑!》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