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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社 11月19日消息,央行、银保监会近日公布《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支持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和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下,将自通行交费交易日起超过30日仍拖欠未付款的用户信息提交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保存期限按《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原题为《两部门: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个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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