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按高铁乘务员培养却变搬运工?贵州一职校:高铁乘务包括地勤

实习生 郑朕 澎湃新闻记者 喻琰
2019-11-27 06:04
来源:澎湃新闻
教育家 >
字号
该院一校企合作班毕业生在列车上从事厦门中海航投资有限公司安排的餐服工作。 视频来源:受访者提供(00:11)
近日有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网络平台发帖反映称,该校校企合作培训项目存在违规收取培训费、安排岗位与协议就业意向不符等问题,就业协议约定可安排成为高铁乘务员,实为从事餐服、搬运等体力活动。

针对学生的质疑,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基础科学系系主任犹老师11月25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高铁乘务专业是一个总称,包括地勤、安检等等岗位,并不单单指高铁列车上的乘务员,且高铁乘务员岗位要求较高,需学生先在其他相关岗位就职特定时长,才有资格任职,无法直接安排应届毕业生成为高铁乘务员。校企双方已如约帮助学生安排就职。

对于学生反映被收取培训费,澎湃新闻注意到,贵州省教育厅今年4月发布的《通知》指出,学校与企业不得变相以企业或民办学校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培训费等名目费用。要求学校开展自查,若存在有关违规收费行为的,须令行禁止,明确整改方案,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在《通知》之前收取了相关费用,26日,该校办公室一位老师回应称,学校会向校企合作班学生返还培训费,目前还在走程序。

学生反映安排岗位与所学不符,校方称如约安排

11月25日,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14级文秘(高铁乘务方向)的王同学对澎湃新闻说,他2014年报名参加了厦门中海航投资有限公司和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设的“校企合作班”,并在培养就业协议书的培养就业方向上选择了“铁路高铁乘务”。

据其介绍,除每年缴纳5000元的技能培训费外,2016年他曾花费7300元赴厦门完成为期15天的高铁乘务员技能培训,2017年正常完成学业后,但并未在毕业时如愿成为高铁乘务员,“安排的岗位都是地铁的安检安保、高铁站搬运工等等。”

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就业培养协议书 曾同学提供

另一名有同样经历的曾同学向澎湃新闻提供了一份“培养就业协议书”。协议书显示,乙方(学生)入学时与甲方(学校)签订《培养就业协议书》,甲方安排乙方到豪华邮轮、机场、航空公司、铁路部门、轨道交通部门、法院及各企事业单位等公司工作。协议书中,约定的就业方向为铁路高铁乘务、轨道交通,参考待遇为年收入5-10万元人民币。

王同学告诉澎湃新闻,2017年毕业后,他一直等到当年12月,校方和厦门中海航投资有限公司仍未安排他就业。

他说,有其他毕业生由学院安排岗位,但都是一些第三方公司工作人员、地铁安检员等与高铁乘务员待遇有较大区别的岗位。

王同学提供的一张微信群聊截图显示,该校校企合作部分毕业生组建了一个“航天维权退费群”,目前该微信群已达498人。群聊中,有同学称由厦门中海航投资有限公司安排到了高铁列车任餐服一职,但未拿到劳动合同,每天的工作是在列车上叫卖零食,与乘务员有较大差异。

还有同学在微信群中表示,其就职岗位是搬运工,虽然工作地点在轨道交通,但工作内容实为体力劳动。

25日下午,针对多位学生提出的质疑,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基础科学系系主任犹老师告诉澎湃新闻,高铁乘务专业只是一个总称,包括地勤、安检等等岗位,并不单单指高铁列车上的乘务员。犹老师表示,校企双方已如约帮助学生安排就职,但学生对普通铁路乘务员等相关岗位不满。

该校办公室一位老师同样表示,学校方已按协议书载明内容为满足条件的学生安排岗位就职。

犹老师表示,高铁乘务员岗位要求较高,且一般有资历要求,需学生先在其他相关岗位就职特定时长,才有资格任职,无法直接安排应届毕业生成为高铁乘务员。

校方称正走程序退培训费,贵州教育厅数月前发文要求整改

上述王同学还称,入学后,除每年正常向学院缴纳学费外,还需向厦门中海航投资有限公司支付5000元技能培训费,并且他曾按校方要求到厦门中海航投资有限公司指定的厦门安防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三次,共15天,考证费、住宿费等费用共计7300元。王同学提到,支付高昂培训费后,他发现在厦门的培训内容其实与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所学并无区别。

澎湃新闻注意到,4月9日,贵州省教育厅发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公办学校校企合作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校严格规范校企合作收费行为,不得变相以企业或民办学校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培训费等名目费用,确需向合作企业支付成本费用的,由学校按规定从生均拨款和学费收入中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

《通知》还强调,各地各有关学校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开展自查,若存在有关违规收费行为的,须令行禁止,明确整改方案,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这意味着,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此前向该校学生收取就业培训费并不合理,此前学校收取费用的行为属于遗留问题,按照通知规定应妥善解决。

针对是否会退还就业培训费,11月26日上午,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一位老师称,学校还在走程序。

反映问题的王同学说,自己向校方提供前述教育厅《通知》后,有老师表示会退培训费。

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号资料显示,该校又名贵州航天技师学院,始建于1976年的〇六一基地技工学校,先后被评为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贵州省首批建设的高级技工学校。学院是省属技师学院、国家公办高校,坐落于遵义市新蒲新区经济开发区。

    责任编辑:徐笛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