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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 | 家暴维权为什么还那么难?

2019-11-28 11:5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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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湃客·有数栏目首发稿件。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近日,美妆博主@宇芽YUYAMIKA 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条自己被前男友家暴的视频。视频中@宇芽YUYAMIKA 诉说了自己半年来被家暴的经历,其中电梯监控拍到的被施暴者强行拖出电梯的视频片段让人毛骨悚然。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年前刚被爆出家暴女友并且被日本警署逮捕的演员蒋劲夫,于2019年11月26日又被女友@julietabenavid 在Instagram用长文爆出疑似家暴。文中称蒋劲夫为暴力狂,并且配上了因暴力导致严重变形的电脑图片,让人不寒而栗。

当然,这只是由于施暴者或者受害者知名度高而登上热搜被大家熟知的家庭暴力事件,更多的如疯狂英语李阳家暴、刘洲成家暴、黄奕遭家暴等新闻也屡见不鲜。

被人广知的家暴事件已有如此之多,那么藏在冰山之下的日常家暴到底有多么普遍呢?家暴者通常都是我们周围的什么人?最常见的家暴手段是什么?在《反家暴法》已经出台了3年多的今天,为什么遭受家庭暴力之后维权仍然显得困难重重?

我们获取了聚集22467人关注的 “家暴吧”(百度贴吧)中控诉家暴的2454个主题贴以及3992篇贴子,结合目前一些机构发布的家暴相关研究报告,来试图回答这些问题。

一、家庭暴力有多普遍?

我们通常认为只有家庭成员之间被殴打致伤才能算是家庭暴力,然而在其含义广度上看,家庭暴力包含的远非如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十七条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除了家庭成员之间,共同生活的人之间的暴力也是家庭暴力;而除了殴打等身体方面的侵害行为之外,精神方面的暴力也是家庭暴力。

一项由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代表处资助的、由北京林业大学性与性别研究所和中国反家庭暴力网络/北京帆葆联合开展的研究通过调查问卷形式调查了我国某地年龄18-49岁的共1103名女性和1017名男性,结果表明[1]:

有39%的女性称遭受过亲密伴侣的身体和/或性方面的暴力,38%的女性称遭受过亲密伴侣的精神暴力;而有52%的男性称自己对亲密伴侣施加过暴力,43%的男性称自己对亲密伴侣施加过精神暴力。

这一结论至少说明了三个问题:一是超过半数的亲密伴侣之间存在着家庭暴力,二是家庭暴力中精神暴力通常伴随着身体暴力一起出现,三是一部分女性不愿意承认自己遭受过家庭暴力,更不要说寻求帮助了。

家庭暴力有多普遍?它可能就存在于我们的身边。

二、施暴者和受害者在家中是什么角色?

丈夫对妻子施加暴力,施暴者是丈夫,受害者是妻子;父母对小孩施加暴力,施暴者是父母,受害者是小孩。那么遭受家庭暴力的人,通常是遭受了哪些家庭成员的暴力呢?我们对“家暴吧”里的主题和贴子进行了词频统计:

可以看到,施暴者通常在家中的角色是爸爸、父亲和老公。“老公”出现的频次最高,说明家暴更多地存在于结了婚的亲密伴侣之间,当然,“男朋友”一词也有相当的出现频次,说明存在于未结婚的伴侣之间的家暴也不容忽视。

通过检索发现,包含“爸爸”和“父亲”的主题和贴子,都是从孩子的角度描述的,受害者通常是自己或者自己的母亲。

当然,不管是爸爸、父亲还是老公、男朋友,这都说明了男性是更可能是家暴中的施暴者,而女性和孩子是家暴中的受害者。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2018年3月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离婚纠纷》显示,在2016年到2017年2年时间内发生的将近280万件全国离婚纠纷年度一审审结案件中,有14.86%的夫妻因为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而其中91.34%的涉及家暴案件是由男性向女性实施家暴[2]。

三、最常出现的家暴方式是什么?

身体上的家暴方式有很多种,比如说打、踢踹、捅、掐等,精神上的家暴方式也有很多种,比如说辱骂、侮辱等,那么最常见的家暴方式有什么呢?我们对“家暴吧”里的主题和贴子进行了词频统计:

身体侵害的“殴打”占据了绝大部份的家暴方式,其次是精神上的“辱骂”。其余的比如推撞、踢踹、掐脖子、扇耳光都见诸于贴子中,更有甚者出现了“捅刀子”,残忍程度让人触目惊心。

这些方式轻则造成受害人出血、淤青、受伤、重则造成脑震荡、昏迷乃至死亡。

而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离婚纠纷》也显示,在全国离婚纠纷涉及家暴的一审审结案件中, 家暴方式主要以殴打、打骂和辱骂为主 。

四、男性被家暴也不容忽视

在我们印象中,家暴中施暴的一方几乎都是男性,受害者几乎都是女性,然而男性被家暴其实也不容忽视。由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推算,有8.66%涉及家暴的离婚纠纷案件是由女性向男性实施家暴。

然而,由于男性被家暴之后更少向外界展露,真实的比例也比8.66%更高。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同语于2015年发布的《亲密关系中的暴力调查报告》显示,男性自认为遭受的来自亲密关系的暴力发生率为66.1%,比女性的64.2%还要高,其中尤其是心理暴力方面[3]。

所以说,我们在关注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同时,男性遭受的暴力也不容忽视。

五、家暴维权为什么仍那么难?

我国《反家暴法》于2016年3月开始实行,至今已有3年多的时间。然而,据为平妇女权益机构发布的《宣传,处置,保护:国家意志尚需增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家庭暴力法〉 实施2周年观察》中指出,法律规定和实施情况之间仍然存在巨大落差 。[4]

在现实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家暴时不时发生在我们的身边,然而对于受害者来说,家暴维权仍然是一件难事。这是为什么呢?

【不敢出声】

很多人在被家暴之后都不敢出声,即使出声,大部分女性是选择告诉家人而非报警寻求法律帮助。根据北京林业大学性与性别研究所和中国反家庭暴力网络/北京帆葆联合开展的研究表明,36.8%的女性遭受家庭暴力之后会向家人寻求帮助,10%寻求医生帮助(就医),只有6.6%的女性会报警求助,剩余的将近半数的女性直接选择沉默不出声。

选择不出声的原因有哪些呢?

【为了孩子】

很大一部分女性遭受家暴或者长期遭受伴侣家暴,对于要不要进行维权、要不要离婚、要不要逃离的第一考虑都是“为了孩子,需要忍下去”。在“家暴吧”中,有关“为了孩子”的主题和贴子就有506条,里面都诉说着同一样的考虑:为了孩子,需要忍下去。

然而,“家暴吧”中大部分以孩子视角讲述母亲被父亲家暴的贴子中,孩子看见母亲被家暴,更多的是希望母亲不要“为了孩子而继续隐忍”。

【怕被报复】

家暴维权难的另一方面原因是由于暴力发生在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成员之间,家庭成员维权之后容易被报复。为此,《反家暴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护自身安全。

然而,根据为平妇女权益机构2019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三周年监测报告专题篇 》显示,人身安全保护令作用有待充分发挥,原因为:一是证据要求过于苛刻,二是法官对家庭暴力与家庭纠纷两个概念之间的模糊认识轻率认为不适用于保护令的申请范围,三是法院制造违反立法本意的驳回理由[5]。

这方面,显然需要增强法官对保护令的理解,在受理和核发中更好地遵循反家暴法,切实回应申请人的具体需求。

【寻求不到有效帮助】

北京林业大学性与性别研究所和中国反家庭暴力网络/北京帆葆联合开展的研究表明,在女性寻求家人帮助之后,只有24.8%的人获得了家人的支持,有30.8%的人的家人态度模糊,而44.4%的人并没有获得家人的支持,并且家人秉持着“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让她别出声,要么直接责怪受害人。

也就是说,大部分向家人求助的受害者,并没有得到来自家人的有力帮助,并且还可能受到来自家人的二次伤害。

在女性寻求警察帮助之后,只有4%立即立案,有12.5%的女性被警察送走,有37.5%的女性被警方调解。

另一方面,根据北京沃启公益基金会发布的《2018反家暴社会组织现状和需求调研报告》显示,一方面我国目前反家暴的组织不多,资金来源不稳定,另一方面反家暴从业者也面临着心理压力甚至极端情况下的人身伤害风险 。[6]

如此种种,都造成了家暴维权在如今还是非常困难。

综上,家庭暴力普遍地存在于我们的身边,但是反家庭暴力,还需要我们从各方面进行更大的努力。

引用:

[1]  Wang Xiangxian, et al. Research on Gender-based Violence and Masculinities in China: Quantitative Findings. UNFPA China, 2013. 

[2]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 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离婚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网, 2018. 

[3]  王曦影,王晓华,赵端怡,等. 亲密关系中的暴力调查报告. 同语, 2015. 

[4]  冯媛,曹苧予. 宣传,处置,保护:国家意志尚需增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家庭暴力法》 实施 2 周年观察. 为平妇女权益机构, 2018. 

[5]  张晴,冯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三周年监测报告专题篇. 为平妇女权益机构, 2019. 

[6]  夏天. 2018反家暴社会组织现状和需求报告. 北京沃启公益基金会,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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