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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举报交通违法,已处罚!这都是谁开的车?曝光了!

2019-12-07 21: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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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司机怎么回事?突然变道还不打灯!”“这车又从哪冒出来插我队的?”“绝了!这车逆行差点刮到我!”

日常出行时,我们偶尔会遇到一些不守规矩的司机,他人开车违法,我们只能默默吐槽吗?经常关注蜀黍的朋友肯定知道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01

压实线、一次变更多条车道

11月20日,深圳交警接到网友举报称,粤BL694J号牌小车在龙华和平路桥往龙华人民路段压实线变道。

实线不能变道,这是所有驾驶员应当具备的基础交通法规常识。然而有些司机却并不把这当一回事,不仅压着实线变道,还连续变更多条车道!

深圳交警依法对其跨实线变道的违法行为罚200元、记3分。

实线不能变道,那么虚线可以吗?答案当然是:可以!但是,变道时要记得打灯,而且不能一次性变更多条车道!否则,可能会被网友拍下举报哟

02

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

11月19日,深圳交警接到网友举报称,在南坪快速往东方向,一辆粤B6B281号牌小车连续变更多条车道。

深圳交警依法对其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违法行为罚款500元。

03

变道不打灯

11月20日,深圳交警接到网友举报称,滨河大道西行竹子林立交路段,一粤BD45801号牌的出租车向左变道时未打转向灯。

深圳交警依法对其变道不打灯的违法行为罚300元、记1分。

在最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明确规定一次变更多条车道、变更车道前不打灯的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解读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处三百元罚款。

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处五百元罚款。

除此之外,新条例也进一步明确了开车使用手机的违法行为,可依然有些司机不以为然

04

驾驶机动车手动操作移动电话

11月22日,深圳交警接到网友举报称,在泥岗西路自西南向东北路段转北环的桥上,粤B7T76Z号牌小车司机开车玩手机。

从动图中可以看到,这位司机先是一手持手机,一手握方向盘,目光在前方道路和手机上来回切换。随后,更是松开了拿着方向盘的手,两手拿着手机似是不停地滑动。

深圳交警依法对其驾驶机动车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的违法行为罚300元、记2分。

开车时你若在看手机,那谁来看路呢?别总以为自己只是瞄一眼,没什么关系,致命的危险往往就在你低头看手机的这一秒!

不听老司机言,吃亏在眼前噢

当车开在路上,转弯的瞬间,一辆逆行车与你擦肩而过是什么样的一种体验?近日,有网友就切实感受了一把

05

在道路上逆行

11月21日,深圳交警接到网友举报称:粤B703M5小车在布心路辅路往龙岗大道方向的单向车道上逆向行驶。

转弯遇逆行车,隔着屏幕都感到惊险……

深圳交警依法对其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罚200元、记3分。

交通事故与交通违法如影相随,一个错误的决定,一次冒险的违法可能导致一个悲痛的结局。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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