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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君评《父母等恩》︱性别史视角下的母服体制

中山大学历史系(珠海)副研究员 黄丽君
2019-12-12 09:42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书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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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等恩:〈孝慈录〉与明代母服的理念及其实践》,萧琪著,东方出版中心2019年8月出版,240页,52.00元

明清母服体制的改易

作者萧琪目前为台湾大学历史系的博士候选人,《父母等恩》是改写于其台湾师大历史所的硕士论文。作者的硕士班指导老师是林丽月教授,林教授专攻明史,同时也对明清社会、文化、性别史颇多关注。值得一提的是,萧琪博士班的指导老师衣若兰教授亦是林教授的高徒,《父母等恩》于作者就读博班时修改出版,可说是台湾明史三代学人长期耕耘性别史的一部凝练之作。

《父母等恩》一书怀抱着性别意识,旨在考究《仪礼·丧服》中“母服”议题的沿革与争议,聚焦于明太祖御制《孝慈录》一书对明清母服体制的改易,探讨这道“自上而下”的命令多大程度落实于明清社会,在士人群体中引发了什么样的反响与议论,并在实践时又遭遇到什么样的困难。

在第一章的部分,作者回溯《仪礼·丧服》对于传统家庭人伦秩序的界定。《仪礼·丧服》是在古典宗法体制下,是以传统父系家族为核心,借居丧时间与丧服形制来界定人们亲疏远近关系的权威经典。在一个家庭中,唯有父、夫、长子与为人后者才有资格承受丧礼最高等级的斩衰三年之丧。为“母”者,则依照自身的角色(嫡母、继母、慈母、庶母、出母、养母、嫁母、乳母等不同的“八母”),儿女的身分差异(嫡庶或传重与否),以及丧礼当时的情况(父亲是否在世),各有适用的丧制。但在“家无二尊”的前提下,最重的母服也不过是次于斩衰的父亡齐衰三年,父在则降为一年,再依次而杀。这套作法在唐代武则天的主导下,首度以人情为由,改为父在子为母三年齐衰。虽然此一改制当时备受争议,却最终纳入《开元礼》,落实于国家法度之中。是母服制度在中国历史长河上的首度变革,影响后世深远。

明太祖在开国之初,以“孝治天下”为号召。不仅以身作则,修改太庙祝文以“孝子皇帝”自居,颁发孝子旌表,诏举孝廉,宽宥孝子的罪行,在圣谕六言中以浅显俚俗的形式教化百姓“孝顺父母”。朱元璋将父母并举的理念,除了表露于圣谕六言等其孝道政策之外,也落实在《孝慈录》的制订。第二章作者即详述《孝慈录》成书的争议与其中体现的孝道意涵。洪武七年,贵妃孙氏过世。明太祖要求受其扶养的周王橚为她服三年斩衰之丧,东宫与其他诸王则服丧期年。孙氏为周王慈母,此一丧制的变更是继《开元礼》后母服的重大抬升,母服丧制从齐衰到斩衰的提升,也挑战经典中“家无二尊”的丧服原则,同样也在朝中引起争论。但明太祖同样以“父母等恩”为由,强硬推动此一母服改制,制订《孝慈录》,颁行天下,成为明清两朝的丧服定制。自此,人子对嫡母、继母、所后母、慈母、养母皆服三年斩衰之丧,是母服在历史上的第二次重大变革。

但《孝慈录》在颁布之后,在明清社会引发什么样的反响与回应呢?第三章的部分,作者分别处理明代士人对《孝慈录》推崇与反对观点,指出在明代的大部分时期,士人基于宋儒“疑经”的传统,大多认同以“情理”抬升母服的作法。因此,《孝慈录》在明代中期以后已经深入社会,在清代更成为普遍的“时制”。但晚明实学思潮的兴起,再经明清政权鼎革,顾炎武、王夫之等代表性士人欲维系正统文化,批评“父母同斩”的作法,表露出其对家庭秩序紊乱的忧虑。同时,作者也很细致地考虑到,影响明代人孝道、服丧概念的来源并不只有《孝慈录》,具有权威地位的《文公家礼》或家族私修的《家礼》,也有认同《孝慈录》与否的出入。清代礼学盛行,礼学家更反对明太祖擅改古礼的作法,突显时代风气对于《孝慈录》接受度的差异现象。虽然《孝慈录》的母服规定饱受批评,大体而言,却仍是多数明清士人认同落实的丧服体制。

接着在第四章的部分,作者另以康妃杜氏之死与周之燮的母服为个案,探讨母服改制的实践情况,尤其着眼在“庶子”角色的两难。康妃杜氏是裕王(也就是后来的隆庆皇帝)的生母,其死后,礼部尚书欧阳德建议应遵《孝慈录》规定,由裕王服斩衰三年。但此作法却遭世宗反对。作者悉心地考察到,明世宗以外藩入继大统,引发大礼议,却始终不愿退让,就是为了重塑皇权。而裕王若为母服三年斩衰,无疑挑战皇帝的“君父之尊”。即便有“祖制”在前,康妃的丧仪只能在皇权面前退让减杀。康妃之丧与其他明朝后妃不平等的待遇,也成为士人笔记中感叹的主题。周之燮的个案则说明一名庶子出身的士人,碍于对嫡母的尊崇,无论是对生母生前的亲情记忆或死后的丧仪,都无法尽情任性。周的生母死后,他即便援引《孝慈录》的母服规定欲服三年斩衰,却仍得顾忌嫡母的感受,获得同意后才能致行。在作者的考察中,周的经验恐怕并非个案,而是反映出“厌于嫡母”的时代共相,也说明“父母同斩”在明代依违于“祖制”与“时制”之间的复杂度。

性别史视角的讨论

作者在《父母等恩》一书中,讨论中国丧服体制两次最重要的母服变革,从性别视角考察母服的抬升对于“父至尊”概念的挑战,以及人子服丧时如何兼顾考量人情、时制与礼法复杂权衡,是一个别出心裁的切入角度。难得的是,作者讨论的面向多元,逻辑清楚,推理缜密,文笔极佳。即便解读艰涩的经文,也能深入浅出,把难懂且复杂的仪制疏通得极为清楚,在在体现出作者举重若轻文字功力。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妇女的生命阶段可分成“女”“妇”与“母”三种历程,虽然皆属“从人者”,但三种角色的权力义务却差距极大。女人成为“母亲”之后,在孝道的加持下,家中地位尊崇,也拥有更多的发言与主事的权力。《红楼梦》中贾母威慈并济的形象是一个生动的例子。慈禧太后从一名庶妃跃上政治舞台,得以在晚清政坛操秉权枢,也与其身为同治皇帝的生母,坐拥“母后”的身分关系密切。然而,在《仪礼·丧服》的规范中,母亲又有八种不同的身分,讨论起来复杂度甚高。《父母等恩》碍于篇幅与材料,主要辨析的是嫡母与庶母居丧礼仪的差异,却已向读者揭示明清社会中人伦关系的多元交织性:时人究竟应服什么样的母服,还得兼具考量到父亲的意愿与权威,人子的角色,以及其他母亲的意愿,实难一概而论。

性别作为一种分析工具,研究“性别史”与“妇女史”,考察的主体对象并不相同。作者援引的史料多是国家政书、士人文集、礼书文献,对于丧服的社会观察大多出自男性的视角。本书的研究主题围绕着“母服”打转,但因为材料性质的缘故,主要讨论的却是男性士人的母服经验,尤其聚焦在父-母与母-子角色的互动,以及相关制度变革的争议。质言之,虽然“母服”是本书的主题,但“母亲”的声音在本书所占的比重与篇幅却很低,仅在一些个案研究中被论及。因此这是一本比较经典的“性别史”著作,不能以“妇女史”的范畴归类涵盖。

事实上,处理这种男性为主要书写者的史料,如果没有怀抱着性别意识,极有可能被写成一本传统的思想史作品。但在《父母等恩》一书中,性别权力关系的互动一直是作者特意着重的议题,因而突显出此书与其他著作的差异特色。举例而言,第二章探讨洪武年间孝子旌表时,作者就细心地发现明初的“孝子”范畴竟然兼具两性。换言之,孝子、孝女与孝妇都有可能因其孝行获得朝廷的奖赉(页66-69)。此一结果令笔者颇受启发。因为笔者在硕士论文的粗浅研究中,也曾统计过《清实录》中的孝子旌表事迹,对比之下,顺治年间的孝子旌表已经全为男性所垄断,不再包括“孝女”与“孝妇”等类型。明清孝子旌表体制上的差异着实耐人寻味,这是否意味着在清代国家认同的道德行为中,女子只能以“贞节”获得表彰?当清代的妇女既贞且孝时,为何国家选择不再表彰其孝道德行?这些疑惑或许是探讨明清孝道政策可以进一步思索的议题,也是个人阅读此书的研究收获。

《父母等恩》一书的另一精彩之处,在于作者与学界其他研究成果的对话与修正。该书对于相关研究掌握极佳,从“绪论”中“研究回顾”的写作,可以感受到作者分析层次之细腻与用功之勤。本书的时代断限虽以明代为主,研究对话的对象却不仅限于明清时期。台湾学人如杜正胜、阎鸿中、李贞德、陈弱水、郑雅如、廖宜方、张文昌等古代史、中古史的研究成果,均在作者的搜罗的范围之中。书中每一章的“小结”,也可得见作者立基在扎实的论述上,挑战上述学者论说的尝试。事实上,这种学术上的修正与对话并不容易。研究者如何在前辈学人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论点,而不是将自己的研究沦为他人学术的注脚,这个分际拿捏不易,尤其作者撰写这本论文时仅是一名硕士生。但本书在这一部分的讨论却非常精彩,举例而言,第二章作者以明太祖制订《孝慈录》的历程与武则天丧服改革进行比较,即修正李贞德“女性统治者为母的经验,是母服制度发生变革的关键”一说,认为“此一说法若放在明代的丧服改革,则显然失去效用”(页100)。又如在第三章的“小结”中,作者也反思井上彻的研究论点:“《孝慈录》并没有在明代民间社会上得到落实,而得迟至清代才广泛地渗入万民的生活之中。”继而提出修正论述:“《孝慈录》的母服制度至少在明代中后期即开始渐入人心并获得一定程度的实行,而在普及于清代的过程中,也实蕴藏着明清士人截然不同的评价与实践时所经历的挣扎,而谱出一段‘礼’‘情’交迭竞逐的精彩乐章。”(页162)相关研究反思的精彩碰撞在书中随处可见,并不限于每一个章节最后的“小结”。而这样首尾一致的写作手法,不仅体现出作者敏捷的思路,也很大程度提升本书的研究价值与意义。

《大明王朝1566》里海瑞对母亲非常孝顺

两本未列入讨论的“遗珠”

虽然作者在研究回顾中努力搜罗日本、美国等海外学人的研究,但笔者以为,卢苇菁(Weijing Lu)的《矢志不渝:明清时期的贞女现象》True to Her Word: The Faithful Maiden Cult in Late Imperial China与Norman Kutcher(柯启玄)的Mourning in Late Imperial China: Filial Piety and the State(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两书未能列入讨论,仍是比较大的遗憾。

卢苇菁的《矢志不渝》研究主题是明清时期的贞女,主题虽与“母服”相差较远,但该书最后一章探讨明清士人对于“室女守贞”是否合“礼”的争论,其实与“父母同斩”的士人议论颇多相似之处:第一,明清两代不同的学风,对于古礼今解却各有不同诠释。举例而言,明代归有光对室女守贞从反对到认同的态度影响到清初学人,十八世纪考据学与礼学注疏风气兴起后,士人对于不合古典礼仪的改制批评也较明代严重许多,体现出明清两代学术风气的差异。这一点与作者在第三章对母服古今礼仪的士人争论与观察,颇有异曲同工之妙。第二,虽然清儒重视古典礼仪,但“人情”与“时制”也是许多人落实礼仪时所交错考虑的要点。在卢苇菁的考察里,明清的许多贞女也是士人们的女儿、姊妹,她们的选择可能违背了孝道,不符合父兄的期待,却符合当时整体的社会价值观。况且在明清时期,许多女子的贞节选择是在幼年订婚的早聘“时制”下,男女双方长年累积的“情感”基础。这些涉及“礼仪”“人情”与“时制”的交织作用如何影响着人们的选择,无论在贞女问题上,或是在母服问题上,都是明清士人共同面对的议题。

然而,卢的著作与本书的最大差异在于,在《矢志不渝》中可以看到浓厚的“情感”描写,无论是父兄对女儿姊妹守贞的不舍,或者是女儿的贞孝两难,或为夫奔殉等段落,都可以读到文人笔下贞女的情感煎熬与思想细节等细腻的形象,这可能与《矢志不渝》运用不少女性书写材料有关。在《父母等恩》的母服议论上,虽然可见“三年免于父母之怀”之类的标准论述,但除了第四章的周之燮的个案以外,读者却较少见到士人在母丧议题上的情感画面。这也不禁令笔者疑惑,究竟“人情”在母服议题中占有多大的分量?武则天与明太祖虽然同样以“人情”为由,抬升母服,但这背后会不会另有其他的用意?

柯启玄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皇权论述的解释角度。在Mourning in Late Imperial China一书中,柯认为中国的孝道是一种“社会的平行概念”(parallel conception of society),是家与国的一种连结,家内的人伦秩序与统治和谐的关系密不可分。如果君王与大臣们在家内尽孝,人民就会自然而然地移孝作忠,更有利于国家统治。明太祖深悉此中逻辑,即位之后加强对丧礼仪式的控制,注重情感的面向,体现出“忠”“孝”之间的内在连结脉络。这些议题也是《父母等恩》在第二章阐述的内容,但非常可惜作者却没有征引或与柯的研究进行对话。事实上,忠孝之间的内在关系也表露在清代君王对“夺情”制度的不同立场:在康熙、雍正年间,皇帝经常要求官员“在任守制”,“夺情”的情况十分常见,此一丧制也越加制度化。但乾隆皇帝却很少这样做,反而多要求官员回归体制,丁忧守制,以尽孝道。趋势的差异意味着十八世纪的清朝统治基础更加稳固,乾隆皇帝也无须再以孝道作为治理的号召。

Mourning in Late Imperial China一书的研究观点提醒我们,皇权对臣下服丧礼仪的要求与皇权统治的需求有着密切关系。明太祖的君权独裁从其废相一事已见端倪,丧服改制也是一种皇权独尊。在《父母等恩》的讨论中,作者也有细腻地注意到皇权对于母服改制、实践的影响,指出明太祖坚持改订礼书,抬升母服,即是为了贯彻天子权威与意志。同时,明世宗禁抑母服的用意,也是为了维护其以外藩入继,相对不稳的皇权地位。礼仪与统治之间的互动复杂,《父母等恩》这部作品提供读者一个很丰富的面向。如果作者可与柯启玄的研究互相补充,进行对话,或许可以让我们看到一幅明清两代丧礼实践与权力互动更加丰富多元的面向。

    责任编辑:彭珊珊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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