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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制火柴枪还取得国家专利?法院:这是在犯罪!

2019-12-17 16:0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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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厂研制、销售的火柴枪

还自称是合法产品

取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

对不起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告诉你

这已违反枪支管理规定

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

一男子自制火柴枪,其中有一支火柴枪的枪口比动能达到163.83焦耳每平方厘米,远超过公安部枪支认定标准1.8焦耳每平方厘米。日前,市中院对江西男子程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开设工厂雇请他人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一案作出终审裁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和平县法院一审原判,判处主犯程某有期徒刑4年,其余4名工人作为从犯,均判处有期徒刑1年。

网络图片

2018年3月,河源公安机关破获一起涉枪案件。据嫌疑人供述,涉案火柴枪购自程某的淘宝网店。同年5月,程某与其属下4名工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枪支被捕,同时查获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制式枪支4支。2019年1月,和平县检察院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对程某等4人提起公诉。案件一审阶段,被告人程某辩称他所研制、销售的火柴玩具枪系合法产品,并在2013年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检察机关当场驳斥了程某的辩解。经河源市公安局和沈阳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其中有一支火柴枪的枪口比动能达到163.83焦耳每平方厘米,远超过公安部枪支认定标准1.8焦耳每平方厘米,因此认定为非制式枪支。

市中院二审裁定认为,被告人程某通过开设工厂和淘宝网络平台,生产销售火柴枪及其散件等产品,经真实有效合法的鉴定程序后认定为非制式枪支,其行为违反了枪支管理规定,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在共同犯罪中,程某为主犯,魏某霖、梁某、刘某、廖某萍为从犯。鉴于程某非法制售的枪支大多数被用于娱乐和收藏,尚未造成现实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遂作出以上裁定。

市中院法官表示,火柴枪在多数卖家的宣传中,是一种以火柴为子弹、靠撞击引燃火柴头产生爆炸效果发出响声的怀旧玩具,并特别声明不可用于改装。但在实际售卖过程中,常有买家咨询,火柴枪是否能改装为“打钢珠”。以当下1.8焦耳每平方厘米的枪支认定标准,火柴枪稍微改装后极容易超过此标准,而被认定为非制式枪支。

希望广大商家、消费者

提高法律意识

切勿轻易生产、买卖甚至

改装任何枪形物

否则极易触犯刑法

留下终身悔恨

记者:刘烨华 通讯员:王家敏、陈碧霞

原标题:《男子自制火柴枪还取得国家专利?法院:这是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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