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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继母虐童案”孩子生父一审获刑三年,犯虐待罪和遗弃罪

澎湃新闻记者 卫佳铭
2019-12-24 18:1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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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受访者 供图

陕西渭南“继母虐童案”中的“继母”孙某一审获刑后,受害男童鹏鹏(化名)的生父赵某一审获刑。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2月24日从鹏鹏的代理律师邓学平处获悉,他24日收到渭南市临渭区法院寄来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鹏鹏生父赵某被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以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此前,鹏鹏的继母孙某被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7年3月29日,年仅5岁的鹏鹏因长期遭受继母孙某虐待,在当天被紧急送往渭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那时,鹏鹏75%颅骨粉碎,两根肋骨骨折,双目视网膜和上门牙脱落,全身多处皮肤溃烂,甚至心脏也停止跳动。

经医生全力抢救,鹏鹏被救了回来,但医护人员却从中发现端倪,并向公安机关报警。随后,鹏鹏的继母孙某因涉嫌虐待罪被警方抓获,而鹏鹏经过治疗却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

2018年10月30日,临渭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及虐待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6年。值得注意的是,案发后不久,鹏鹏的生父赵某在鹏鹏接受治疗期间失踪,直至2019年1月11日方被警方在成都抓获。

2019年4月28日,临渭区检察院以虐待罪和遗弃罪对赵某提起公诉。检方指控,赵某明知孙某对鹏鹏多次实施殴打体罚等虐待行为,仍不履行监护职责和保护义务,放任孙某对鹏鹏的残忍虐待,并在鹏鹏颅脑严重受损、呈植物人状态在医院治疗期间,将鹏鹏遗弃在医院长达500余天,应当以虐待罪和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判决书显示,在本案审理期间,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曾对鹏鹏的伤情做出鉴定。鉴定意见显示,鹏鹏受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属伤残一级,目前属于完全护理依赖。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以来,赵某作为鹏鹏法定监护人,在明知鹏鹏继母对儿子以管教为名多次施加体罚殴打等虐待行为,且在微信上看到孙某所发鹏鹏脸伤照片后,仍然放任妻子的虐待行为。2017年7月中旬后,赵某又在鹏鹏受伤呈植物人状态时,置其不顾,既不履行抚养照顾义务,也不提供生活来源,自行到异地打工,直至被成都警方抓获。

渭南市临渭区法院认为,赵某作为鹏鹏的监护人,明知孙某有虐待行为,仍不依法履行法定监护职责和保护义务,放任孙某对鹏鹏残酷虐待,造成一级重伤的严重后果,赵某的行为构成虐待罪。与此同时,在鹏鹏因伤住院期间,赵某也拒绝照顾扶养,将其遗弃在医院,情节严重,构成遗弃罪,依法予以惩处。

临渭区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两项罪名均成立。对于赵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无主观故意”因此要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于法无据,不予采信。不过,考虑到赵某在与孙某的共同虐待行为中,起的作用相对较小,系从犯,在侦查期间认罪态度较好,且鹏鹏生母已出具谅解书,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12月16日,临渭区法院作出判决,“鹏鹏”生父赵某被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以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同时判决,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鹏鹏继母孙某赔偿鹏鹏后期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等费用合计202682.5元。

    责任编辑:徐笛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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