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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处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滕州市妇联携手法院为幸福护航

枣庄妇联
2019-12-29 18: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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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滕州市妇联针对当前婚姻家庭矛盾多、离婚率高等社会问题,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和阵地作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与市法院强力配合,多举措开展了“幸福护航”行动。

建立组织协调机制

携手法院联合建立家事少年审判庭、家事审判诉前调解中心等,将婚姻家庭辅导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调解、研判有机结合,充分整合资源,多方协调联动,集中精准发力,实现妇联为主导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为“幸福护航”家庭行动注入强大动力。今年以来,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837件,审结1641件,调解撤诉率为50.5%,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效果初显。

加强护航平台机制

按照“资源共享、阵地共用、务求实效”的原则,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省妇联、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行动的通知》要求,共同探索建立诉前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家事少年审判区设置辅导分流室、妇联维权工作室、亲情疏导室、温馨家事审判法庭,法院工作人员面对面接待,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全程调解,为正在调解的离婚当事人进行专题辅导,对当事人进行离婚原因分析、心理调适、再婚评估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强力宣教家风家训

深入实施“好家风传播工程”,在市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建立家事文化墙,配以有关家庭、家教、家风的漫画,深入开展优秀家风家训宣传展示活动,教育感化当事人维护和谐家庭关系,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时间节点,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为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推进平安滕州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拓展创新审判理念

依托“善国”的文化传承,结合墨子故里“兼爱”的文化底蕴,提出“善国善家”家事审判理念。一方面,倡导法官以善良之心柔性司法,从法律、人情、伦理等方面探寻纠纷根源,努力消除对立、化解矛盾。另一方面,引导当事人以和善之情对待家人,从维护道德风俗、弘扬和谐家风等方面稳定家庭关系,努力促使弥合亲情、恢复情感。设立专门的家事审判法庭,采用自然柔和的装饰色彩,并在原被告席位上,增加丈夫、妻子等家庭身份称谓,唤醒当事人的人伦角色,让双方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中平等对话,促进握手言和。

凝聚强大工作合力

与14个部门联合下发《建立家事审判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明确各自职责和分工,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2018年8月,与市法院和市民政局联合制定《开展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行动的实施意见》,共同开展“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行动,吸收心理咨询师、律师、社工、妇联干部等组成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队伍,在院机关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工作室,在9处人民法庭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辅导站,加强婚姻危机干预,促进家事纠纷化解,实现婚姻家庭辅导全覆盖。

推进深化诉前调解

实行家事纠纷调解程序前置,对到法院起诉的家事纠纷,首先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再登记立案,既为当事人提供了钝化矛盾的缓冲期,又实现了矛盾化解的关口前移。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工作室,由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驻庭值班,努力帮助当事人恢复情感、消除对立。志愿者入驻法院二个月来,诉前调解家事纠纷76件,调解和好15件,调解离婚16件,调解成功率为41%。设立幸福家庭学校,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正在调解的离婚当事人进行专题授课,剖析矛盾原因,讲解相处艺术,促进和谐家庭构建。

完善制度建设机制

对诉前调解的离婚纠纷统一编立诉前调案号,并组织当事人诉前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离婚案件审判要素表、夫妻财产申报表、未成年子女状况登记表、婚姻状况诊断表,准确掌握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和子女财产情况,为审判及调解奠定基础,实现诉前调解与诉讼无缝对接。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给予离婚案件当事人经过慎重考虑、最终作出决定的缓冲时间。探索家事纠纷心理干预机制,对情绪波动大的当事人,邀请专业心理咨询人员进行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努力化解家事纠纷中当事人的心结,促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经过探索和尝试,滕州市妇联在婚姻家庭矛盾调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充分发挥志愿者既有心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又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优势,通过耐心听取双方陈述,找准矛盾症结,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对婚姻危机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努力挽救婚姻,修复家庭关系,对感情确已破裂的死亡婚姻,通过“劝、批、谈、教”,解开当事人心结,为双方制定调解方案,促使双方理性平和分手,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今后,滕州市妇联进一步探索推进辅导服务的体制机制创新。及时总结“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行动实践经验,不断健全诉前辅导志愿服务纠纷化解机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婚姻家庭辅导行动在维护家庭、传承文明、弘扬美德、促进和谐方面的引领作用。称“三元”,即岁之元、月之元、时之元。

原标题:《调处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滕州市妇联携手法院为幸福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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