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南宁南湖警方通报公园拍裸照事件:两人被行拘五日

澎湃新闻记者 朱雷
2020-01-06 15:12
来源:澎湃新闻
直击现场 >
字号

微博@南宁南湖警方  图

在广西南宁市一儿童公园拍摄裸体照片、视频并传播,涉事模特和摄影师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涉嫌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传播淫秽信息,被拘留。

南宁一名女性在儿童公园故意裸露身体,让同伴拍摄视频和图片,并通过微信朋友圈传播。目前两人已被行拘5日。

1月6日,凤岭儿童公园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凤岭欢乐世界”发布声明称,摄影师在未经园区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拍摄,有蓄意炒作之嫌,园区已报警。涉事两人已被南宁南湖警方行政拘留5日。

同日12时许,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官方微博@南宁南湖警方发布通报称,4日,南湖分局凤岭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不雅照片和视频在网上流传,拍摄地疑为凤岭儿童公园。

经查,2019年12月31日19时许至20时许,张某(女,20岁)和薛某(男,31岁)在凤岭儿童公园内拍摄不雅照片和视频。随后二人分别将照片和视频发到了各自的微信朋友圈传播。5日15时许,派出所依法将两名涉案嫌疑人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张某涉嫌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依法处行政拘留五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对薛某涉嫌传播淫秽信息依法处行政拘留五日。

前述儿童公园的声明称,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操作员从操作室往上看未发现异常,对于摄影师及模特在高空的拍摄行为并不知情。可以明确,上述不雅拍摄行为是摄影师及模特有组织、有预谋的蓄意炒作行为。

    责任编辑:李敏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