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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孙广宇 车杰蓉/茂名网
2020-01-09 14:49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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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茂名网 图

为扎实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全面开展,彰显检察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提高社会各界对扫黑除恶的认识和打击黑恶势力的积极性,1月8日,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茂名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15名人大代表及我市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发布会通报,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依法全面履职,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政治安全、社会安全及民生领域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通报,茂名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严惩,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侦查活动103次,召开案情分析会63次,批捕涉黑犯罪41件189人,起诉23件199人;批捕涉恶犯罪256件813人,起诉205件592人。坚持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不批捕225人,不起诉51人,审查逮捕受理时涉黑恶审结时未认定涉黑恶260件,受理时未涉黑恶审结时认定涉黑恶96件。

通报称,市检察院建立全市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同步审查机制,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对案件提前介入、捕诉衔接、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开展全方位指导,共对黑恶犯罪28件353人同步审查把关。特别是针对“套路贷”“软暴力”等新型犯罪案件,加强个案分析和类案指导,确保执法标准统一和案件质量过关。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作为,加强线索核查,移送“保护伞”线索18条,起诉涉黑恶公职人员6人,起诉涉黑恶村组干部、两委干部47人。在纪委监委移送的“保护伞”案件中,探索运用退回补充侦查与自行补充侦查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打伞破网”。对于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和存在问题,检察机关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及制发《检察建议书》,行业治理效果获得省扫黑办肯定。

值得一提的是,全市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有效促进了基层治理。一方面,推动司法办案向社会治理延伸,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做到“办理一案,整治一片”。如我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乡间检察工作”,深入乡镇提供司法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强化法律监督,确保打准打实,严防坐大成势,严格依法办案,加强诉讼监督;深化破网打伞,发力“打财断血”,强化部门联动,做到既严惩黑恶犯罪,又切实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坚持打防并举,推动长效常治,促进基层治理,参与行业治理,增强检察建议刚性。

茂名日报、茂名晚报、茂名网、茂名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围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涉黑大案要案的案件特点、打击“保护伞”、打击惩治“套路贷”犯罪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一一作了解答。

(原题为:《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李敏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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