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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4市最新查处多人!所长、副主任……

2020-01-19 19:4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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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东明决定逮捕↓↓↓

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原总经理王东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河北省唐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东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石家庄

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黄河大道派出所所长魏进海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黄河大道派出所所长魏进海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魏进海违反政治纪律,销毁“小金库”账目及开支单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辖区企业宴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违反廉洁纪律,收受辖区单位及他人财物;违反群众纪律,向辖区单位、企业乱摊派;违反工作纪律,在办理醉驾案件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该所多起醉驾案件“保而不侦、侦而不结、结而不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将部分“小金库”资金据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魏进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以权谋私,以案谋私,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魏进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黄河综合警务站副主任佟立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黄河综合警务站副主任佟立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佟立强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以权谋私,以案谋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向犯罪嫌疑人及家属索要钱款,纳入单位“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佟立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唐山

唐山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迁西县兴城镇团委书记庞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金等问题。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期间,庞磊两次违规接受所属辖区企业负责人宴请及礼金,共计7000元。此外,庞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庞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二、滦州市油榨镇王官营一村支委田坤利用职务影响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问题。2019年8月,田坤利用职务影响违规为其子操办升学宴18桌,收受村民礼金3450元。2019年10月,田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三、迁安市杨店子街道办大庄户村支委王保军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8年5月,王保军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700元。2019年8月,王保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全部退回。

邯郸

邯郸市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成安县制镜厂退管组原组长陈文勇挪用解困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陈文勇从成安县原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取2.07万元职工解困资金,挪用其中3985元用于购买春联、鞭炮。2019年11月,陈文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临漳县第一中学违规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问题。2016年、2017年秋季学期,临漳县第一中学高三年级组违规强制部分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共计10万元。原副校长刘万纯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11月,刘万纯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磁县时村营乡西曹庄村党支部书记曹献民未严格审核危房改造申请问题。2017年3月,曹献民未按照规定严格审核该村村民曹某提出的危房改造申请,致使曹某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资金6500元。2019年4月,曹献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中。

承德

围场:受灾户的保险理赔款岂能平分

“感谢县纪委同志帮我要回了1600多元的受灾保险理赔款,用这个钱再多买点煤,这下我能过个暖冬了……”围场县新拨镇南杨树村村民张某某紧紧握着审查调查组同志的手说道。

2019年3月,该县纪委监委收到南杨树沟村民反映该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某某私自分配玉米保险理赔款问题信访件,立即成立核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2018年6月,该村第五村民小组种植的玉米遭受雹灾和水灾,实际受灾面积为320亩,涉及该组16户受灾群众,保险理赔款共计3.2万元。杨某某在分配受灾理赔款时没有据实发给16户受灾群众,而是按照全村投保的98户1400亩玉米投保清单进行了平均分配。

2019年9月30日,杨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1月,县纪委监委将此起案例作为反面典型,在全县通报。

“当时想着种玉米收入不高,五组受灾后保险公司赔了些钱,自己做主给大家均分了,实际上侵害了五组乡亲们的利益,违反了党纪,现在想想真是不该这么做啊。”杨某某后悔不已。

隆化:向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亮剑”

“谢谢领导帮我要回了这300块钱,真没想到这么点小事你们还这么上心……”隆化县韩麻营镇京堂沟村村民紧紧握着县纪委监委调查组工作人员的手说。

事情还要从村民向县纪委监委反映有村干部收取好处费说起……

2019年,有村民向县纪委监委反映韩麻营镇京堂沟村干部李某在帮助村民小孩上户口时,以需要交钱为名向村民索要好处费。随即,县纪委监委组成核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

经查,该村干部李某2014年在帮助村民吕某孙女办理户口时,曾收受其“跑腿费”300元。查清事实后,李某被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收受的300元钱。

(来源:河北新闻网微信综合自唐山市纪委监委、邯郸市纪委监委、石家庄市纪委监委、承德市纪委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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