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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工作温馨提示

市南公安
2020-01-27 17: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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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公安民警、辅警: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比较严峻,为了保护您和公众的健康,特向您提示如下:

1.在执行勤务、处置警情过程中,注意自我防护,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避免前往或参加密闭及通风条件不好的室内聚会和集体活动。

3.乘坐交通工具、在人员密集场所请自觉佩戴口罩(一次性外科或N95口罩),尽量避免近距离与人面对面的交流。

4.保持住所的通风良好,每日应至少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5.注意个人卫生,外出回家要按七步洗手法进行洗手,用肥皂和流动水洗20秒以上,如果没有条件可以用免洗洗手液代替。打喷嚏或咳嗽时要注意用纸巾或手肘捂住口鼻。

6.湖北回青人员请自我管理14天,每日测量体温,早晚各一次。

7.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请戴上口罩马上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

8.在去往就医的途中,请您和陪同人员都佩戴口罩,最好自驾车,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市南公安,就在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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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防疫工作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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