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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第56、57、58、64、66例确诊病例行动轨迹
2月3日,宁河区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为宁河区确诊的第4例(天津市第56例)病例,是第2例(天津市第38例)的妻子,因与第2例患者在1月24日与第1例(天津市第32例)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在运河家园居住。1月26日16:00至17:00,去运河家园6号楼超市买菜。
紧急通知,凡是与患者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有接触可能者,都需倍加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建议居家隔离观察,不要外出走动,如有发热等症状,立即到区医院发热门诊诊治。
特别提示:出门戴口罩,不聚餐不聚会,不串门不访友,不扎堆聊天打牌,不去人员聚集的场所。
疾控中心电话:69591616
宁河区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2月3日和4日,“宝坻融媒”微信公众号公布了天津第57、58、64、66例感染者的行动轨迹。患者张某,男,29岁,牛道口镇焦山寺村居住。1月23日13时,到区百货大楼购物,15时20分到劝宝购物广场购物,16时30分到牛道口镇老高寨村东商店购物,17时返回家中;1月24日上午,家中休息,13时到同村姐姐家,17时返回家中;1月25日上午在村中,中午到同村一村民家用餐,后返回家中;1月26日,家中休息;1月27日10时,到牛道口镇西四庄村其姥姥家拜年,后返回家中;1月28日,家中休息;1月29日上午,家中休息,中午到同村一村民家用餐,后返回家中;1月30日上午,家中休息,中午到同村一村民家用餐,后返回家中;1月31日,家中休息;2月1日,家中休息,18时出现发热症状;2月2日8时,到区人民医院就诊。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57例确诊病例。
患者马某某,女,69岁,宝平街道华苑东区居住。1月20日9时,到区百货大楼购物,11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1日—25日,自述均在家中休息;1月26日7时,出现发热症状,服药后症状缓解;1月27日,家中休息;1月28日7时,再次出现发热症状,服药后家中休息;1月29日—2月1日,家中休息;2月2日6时,出现身体乏力、疼痛、胃痛等症状,8时到区中医院就诊,14时转至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58例确诊病例。
患者张某某,男,31岁,大钟庄镇大钟庄村居住,为宝坻区第7例确诊病例患者的密切接触者。1月20日下午,驾车送包括我区第7例确诊病例患者在内的共三人到区百货大楼购物,16时接三人返回大钟庄村;1月21日9时,到大钟庄镇大陈庄村其岳父家,送岳父母、侄子及其妻到区百货大楼购物,后自行离开,12时到劝宝购物广场对面食必思黄焖鸡米饭餐厅用餐,12时30分到位于口东工业园区内的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验车,16时返回家中;1月22日上午,在大陈庄村东头小加工坊上班,12时接其岳父母等人来家作客,18时送回大陈庄村,18时30分返回家中;1月23日9时,到其父亲家,12时返回家中,14时到其岳父家,15时30分到玉田县石臼窝镇玉芝麻窝村宏鑫超市购物,17时到其岳父家用餐,21时30分返回家中;1月24日9时,到其父亲家用餐,15时30分到林中路爱利发超市、京东便利店购物,16时15分返回家中,18时50分前往本村商贸街津钟新隆超市购物,19时30分返回家中;1月25日,家中休息;1月26日上午,家中休息,12时到其岳父家,21时返回家中;1月27日—29日,自述均在家休息;1月30日上午,家中休息,13时30分到林中路永一堂药店买药,后返回家中;1月31日8时30分出现头疼、发热等症状,服药后症状缓解,在家中休息;2月1日,家中休息;2月2日10时50分,到区大钟医院就诊,11时30分返回家中,13时20分到区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64例确诊病例。
患者高某某,女,39岁,大口屯镇古庄村居住。1月20日13时50分,到区百货大楼购物,14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1日,在家未外出;1月22日上午9时,到大口屯镇镇东村其父母家,15时返回家中;1月23日上午,家中休息,13时25分,到区百货大楼购物,后又到金满家天赋园店、怡购商业广场华润万家超市购物,17时返回家中;1月24日,在家未外出;1月25日,在村中;1月26日,家中休息,17时到同村其弟弟家用餐,21时返回家中;1月27日,家中休息;1月28日上午,自感身体不适,到大口屯镇大薄甸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1月29日—30日,家中休息;1月31日,出现乏力、头晕、恶心等症状,10时30分到区大口屯医院就诊,14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2月1日,家中休息;2月2日,家中休息,17时30分到区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66例确诊病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紧急寻找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接触者,请相关人员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与确诊患者有过密切接触者,看到此通告后,不要再接触任何人,第一时间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登记备案,听取专业人员安排。
2、1月19日至25日到过百货大楼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属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告,自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日期自到百货大楼的次日算起。
3、与确诊患者在同一场所有过交集的人员,也要自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日期自交集日的次日算起。
4、居家隔离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听从专业人员安排,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严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宝坻区疾控中心电话:29241864 29241062
区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59211085 59211086
宝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综合:“津云”微信公号、“天津日报”微信公号
审校:陈卓
原标题:《天津第56、57、58、64、66例确诊病例行动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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