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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栏目】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这些刑事法律莫触碰!

2020-02-09 09:0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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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这些刑事法律莫触碰!!

2019年12月,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时刻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与此相关的资讯可谓“信息爆炸”,在这些信息中,隐藏着诸多法律问题,事关你我。今天,九寨沟县人民法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来讲讲在“新型冠状病毒”防治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违法行为①

拒不配合卫生防疫机构

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病人配合隔离治疗,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应尽的法律责任。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等规定,有关行政部门可以采取相应隔离措施,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若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拒不配合治疗行为还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将择—重罪处理。

特别提示

经营性场所(如餐饮、KTV、茶室等)未按照规定履行防控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有可能构成本罪。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是指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报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实施的其他需要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违法行为②

故意传播病毒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投放病毒

明知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在公共场所故意向不特定的人打喷嚏等方式,故意传播病毒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故意投放病毒,是一种对社会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投放传染病病原体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朋友们,一定要谨记过失也构成本罪哦。如果明知自己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而不执行隔离治疗等措施,而造成公共卫生事件,导致不特定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即构成本罪。

特别提示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投放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即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将追究刑事责任,可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如果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请联系防疫部门,按照规定隔离治疗,千万不要擅自进入公共场所,或逃离医疗机构,甚至故意传播病原体。

违法行为③

拒绝配合或阻止干扰行政机关依法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采取了一定的限制措施,如小区、村寨封闭式管理,进入公共场所测量体温,限制已感染 “新型冠状病毒”病人以及密切接触者进入公共场所并采取的隔离治疗措施。在有关机关依法履行上述有关职责时,如果我们拒绝配合或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该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如该违法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择—重罪处罚。

违法行为④

动用暴力造成疫情防控人员身体受到伤害

打击报复防疫工作人员,或以暴力阻止防疫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对疫情防疫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或已感染 “新型冠状病毒”病人以及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过程中,以暴力抗拒隔离的,而致使相关公务人员的身体受到伤害的,可能会违反《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知识⑤

在防疫期间编造或故意传播虚假疫情、警情

当前网络十分发达,个人即媒体。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编造或故意散播虚假消息,扰乱视听,造成社会恐慌或不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给防疫工作带来了极大影响。例如在朋友圈、微信群编造散播虚假疫情、防控措施,或对有关事件掐头去尾或进行针对性的编辑等歪曲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温馨提示

一些虚假信息往往冠以权威机构、知名学者,甚至政府部门的名义,我们难以分别。因此我们在传播时一定要仔细甄别,如果难以辨别可以向当地乡镇村,或有关部门咨询。

上述违法行为较轻尚未构成犯罪的,但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依法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对于在重大自然灾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从重处罚。

上述违法行为较轻尚未构成犯罪,但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依法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对于在重大自然灾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从重处罚。

各位读者,九寨沟县人民法院提醒您

响应号召安心宅家,停下脚步提升自我。

如有需要,请按照有关规定外出。

撰稿:张良伯

审稿:陈泽兵

原标题:《【普法栏目】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这些刑事法律莫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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