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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当庭宣判一起防疫物资诈骗案,被告人获刑一年六个月
澎湃新闻记者 韩雨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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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月17日上午,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并当庭宣判一件防疫物资诈骗案。
2月17日上午,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防疫物资诈骗案。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14日至2月17日间,被告人王某育获知被害人丘某龙求购额温枪等物品,其在没有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联系被害人,谎称其有货源可以售卖。被害人向被告人王某育下了多笔医用口罩、额温枪的购货订单并通过转账支付了定金。被告人王某育收到定金后,向被害人指定地址邮寄沐浴露等物品并将快递订单号发给被害人,谎称已发货,骗取被害人继续支付剩余货款后失联。被告人王某育先后骗取被害人丘某龙钱款共计人民币29900元,所得赃款大部分用于赌博。
2020年2月19日,被告人王某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其在侦查阶段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针对上述案情,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王某育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育犯有期徒刑犯诈骗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责任编辑:蒋晨锐
图片编辑:沈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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