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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调整磷酸氯喹治疗新冠用法用量:按体重差异化调整

澎湃新闻记者 包雨朦
2020-02-29 11:1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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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公布了《关于调整试用磷酸氯喹治疗新冠肺炎用法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用量通知”)。

通知指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将磷酸氯喹等药物作为可在临床试用的抗病毒药物,并根据该药临床试验情况推荐了用法用量。近期,磷酸氯喹临床试验数据进一步丰富,为确保该药在临床使用中更加安全有效,经研究,将磷酸氯喹用于新冠肺炎治疗用法用量调整如下:

磷酸氯喹用于新冠肺炎治疗适用于18岁~65岁成人。体重50kg以上者每次500mg、每日2次,疗程7天;体重50kg及以下者第1、2天每次500mg、每日2次,第3~7天每次500mg、每日1次,疗程7天。

这次对磷酸氯喹用于新冠肺炎治疗用法用量的调整和细化有三个特点,一是强调磷酸氯喹用于新冠肺炎治疗适用于18~65岁的患者,并根据患者体重差异化调整磷酸氯喹的用法用量。二是明确使用禁忌症和相对禁忌症。三是提出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磷酸氯喹原是一种已有70多年历史治疗疟疾的老药,被认为是针对新冠肺炎最具潜力的药物之一。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中原本的用量建议,磷酸氯喹成人500mg(0.5g),每日两次,疗程不超过10天。

2月21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曾向湖北各市、州、直管市卫健委及部省属医疗机构,下发《关于严密观察磷酸氯喹使用不良反应的通知》。

通知提及,磷酸氯喹被纳入新冠肺炎推荐用药,“根据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所通报,该药在成人中的致死剂量2-4g,而且是急性致死。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在使用该药物过程中进行严密观察,出现不良反应的个案信息请及时报告省卫生健康委。”

2月2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人士处确认了这份文件的真实性。对方表示,湖北省内目前没有出现服用磷酸氯喹的严重副反应现象,该文件主要用于提醒各医疗机构用量和用药风险。

科普作者邸利会在微信公众号“知识分子”上撰文写道,在第六版诊疗方案的磷酸氯喹治疗方案中,存在氯喹剂量过大,用药周期过长的问题。如果按照现行方案用药很可能导致大规模药害,甚至有患者猝死的情况发生。磷酸氯喹的临床药代动力学报道说明,其口服半衰期长达5~60天,半衰期中位数在21~30天,氯喹临床致死量在2~4克,若按第六版方案完成0.5克/次,一天两次,用药10天疗程,患者体内存留的氯喹势必超过致死量的两倍以上。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了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于磷酸氯喹的使用说明,该文件中提到,成年人的用量为成人:初始剂量为1克(= 600毫克基础剂量),6至8小时后再增加500毫克(= 300毫克基础剂量),连续两天服用一次500毫克(= 300毫克基础剂量)。这表示在三天内总剂量为2.5克磷酸氯喹或1.5克基础剂量。

另外,在磷酸氯喹被纳入国家诊疗方案之后,有不少医疗工作人呼吁,应当关注氯喹可能造成的视力受损风险。FDA也在使用说明中指出,一些接受长期或高剂量4-氨基喹啉类化合物治疗的患者出现了不可逆的视网膜损伤。视网膜病变与剂量有关。当考虑使用任何抗疟药物进行长期治疗时,应进行初始(基线)和定期眼科检查(包括视力、专家裂隙灯、眼底镜和视野检查)。所有长期使用这种制剂治疗的患者都应该接受询问和定期检查,包括测试膝盖和脚踝的反射,以发现任何肌肉无力的迹象。如果出现虚弱,停止用药。

除此以外,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用量通知还明确了可使用磷酸氯喹的禁忌症和相对禁忌症。并且提出要求,使用磷酸氯喹治疗新冠肺炎的患者,用药前必须心电图检查正常,禁止同时使用喹诺酮类、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及其他可能导致QT间期延长的药物。同时,保证患者体内电解质水平(钾、钠、氯)和血糖、肝肾功能正常;应当注意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不建议同时应用包括磷酸氯喹在内的3种及以上抗病毒药物;密切关注用药后的不良反应,出现不可耐受的毒副作用时应当停止使用;严格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切实保证用药安全。

附:关于调整试用磷酸氯喹治疗新冠肺炎用法用量的通知

文章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卫办医函〔202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将磷酸氯喹等药物作为可在临床试用的抗病毒药物,并根据该药临床试验情况推荐了用法用量。近期,磷酸氯喹临床试验数据进一步丰富,为确保该药在临床使用中更加安全有效,经研究,将磷酸氯喹用于新冠肺炎治疗用法用量调整如下:

一、适用人群和用法用量

磷酸氯喹用于新冠肺炎治疗适用于18岁~65岁成人。体重50kg以上者每次500mg、每日2次,疗程7天;体重50kg及以下者第1、2天每次500mg、每日2次,第3~7天每次500mg、每日1次,疗程7天。

二、禁忌症和相对禁忌症

处于妊娠期的女性患者;明确对4-氨基喹啉类化合物过敏的患者;患有心律失常(如传导阻滞)、慢性心脏病的患者;患有慢性肝、肾疾病并达到终末期的患者;已知患有视网膜疾病、听力减退或听力丧失的患者;已知患有精神类疾病的患者;皮肤疾病(包括皮疹、皮炎、银屑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因原有基础疾病必须使用洋地黄类药物、保泰松、肝素、青霉胺、胺碘酮、卞普地尔、多潘立酮、氟哌利多、氟哌啶醇、阿奇霉素、阿司咪唑、红霉素、克拉霉素、泊沙康唑、美沙酮、普鲁卡因胺、氢氯噻嗪、斯帕沙星、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西沙比利、吲达帕胺、氯丙嗪、链霉素、青霉胺、氯化铵、昂丹司琼、阿扑吗啡、奥曲肽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氟羟强的松龙等药物的患者。

三、注意事项

使用磷酸氯喹治疗新冠肺炎的患者,用药前必须心电图检查正常,禁止同时使用喹诺酮类、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及其他可能导致QT间期延长的药物。同时,保证患者体内电解质水平(钾、钠、氯)和血糖、肝肾功能正常;应当注意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不建议同时应用包括磷酸氯喹在内的3种及以上抗病毒药物;密切关注用药后的不良反应,出现不可耐受的毒副作用时应当停止使用;严格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切实保证用药安全。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

    责任编辑:郑景昕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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