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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政府不再对新冠肺炎病人免费治疗?信息不属实!
楚天都市报3月25日消息,“自2020年3月24日起武汉市政府不再对新冠肺炎病人免费治疗?”3月25日,网上流传多个小区给业主(住户)的《告知书》,相关信息引发网友热议。记者从武汉市多个部门了解获悉,该信息不属实。

记者了解到,其中一小区属于洪山区张家湾街,位于白沙洲新城烽胜路。该告知书显示为物业公司楼栋客服发布给业主。
记者联系张家湾街及佳兆业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信息是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转载自网上的信息。张家湾街道表示,目前已经要求社区督促马上撤销不实消息,并发布澄清事实和承认错误的通知。

据悉,3月17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文件,对新冠肺炎患者治疗费用予以明确。
《通知》要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凡在武汉地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留观的患者,留观期间的门诊费及前期的检查、诊查费给予免费,由政府负担。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凡在武汉地区隔离点收治人员、进住康复驿站观察人员(含出院后复查),相关医疗费用给予免费,由政府负担。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凡在武汉地区住院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核酸检测双阴患者,其住院期间所产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含肺炎及其他合并的基础疾病治疗,但不包括器官移植、整形等其他特殊诊疗费用),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扣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政府负担;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有固定单位,享有其他保障方式的患者,相关医疗费用从原医疗报销渠道解决;其他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相关医疗费用由政府负担。
上述患者在医院留观、住院、隔离、康复驿站观察期间,由医院、隔离点、康复驿站可参考120元/人/天的标准提供免费伙食。
(原题为《武汉市政府不再对新冠肺炎病人免费治疗?信息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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